停车费收取
发布时间:2007-09-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中卫小区的桂先生反映:彩虹桥蔬菜批发市场是周围住户及经营蔬菜的个体户经常进出的集贸市场,桂先生是经营餐饮的一位个体户,每天要到该市场购买蔬菜多次,每次进出该市场的保安人员都向其收取停车费,不予缴纳的进行强制收取,甚至以暴力来收取,桂先生认为该集贸市场收取停车费未贴出公示,不能信服。来电希望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能给予帮助,如是规定必须缴纳该停车费的,请将公示贴出,让进出的人能予看到,而自觉缴纳。桂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落实,情况是:一、市场收取停车费时确实只有提示交费,没有具体的收费标准和公示,今后,将把收费标准及公示牌挂在墙上,接受社会监督。二、收费当日有效,以凭证为准,只要出示收费凭证,当日内出入几次都可以,不存在重复收费行为。三、作为市场,给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经营及购物环境,适当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是正常的,现没有存在使用暴力行为,若有请您及时举报,以便查处。感谢您的监督。(200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