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须按规划进行
发布时间:2007-01-0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玉带路办事处中卫居委会一组的李先生的反映:该组18幢楼是94年经居委会统一规划,六户人家一同建盖的二层楼居民房。按居委会要求,每层楼层高为2.7米。近段时间,居住该幢6号楼的陈民洪户欲加层高,每层却是3米,这将影响此幢楼房的整体形象。为此,来电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制止这种行为。根据该同志反映的情况,市建设局工作人员及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到施工现场对6号房主进行了耐心的说服工作,要求其先处理好四邻关系后再按有关要求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