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山体滑波,政府给予建房补偿
发布时间:2004-12-2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澄江县右所镇的徐先生反映:由于受山体滑波灾害的影响,政府组织该组村民进行了搬迁,徐先生户缺乏资金未搬迁,政府因此没有为该户调整安排土地,其便在自己原来的土地上种了玉米。但政府组织人员将其栽种的约10亩玉米全部砍毁,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生活因此陷入困境。其对此不理解,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帮助。经调查核实,徐先生反映的情况不全面。2002年8月14日,澄江县右所镇响水河小组发生山体滑坡事件,后在地质专家建议及县、镇高度重视的情况下,决定对该组作整体搬迁。因右所镇范围内无恰当地点可供该组30余户搬迁建房和耕地调整用地,最终搬迁点确定在凤麓镇红山顶五公里道班房处(右所镇与凤麓镇以地换地)。建房用地为180平方米/户(无偿),建房补助标准为:2000元/户,700元/人,每户另分给相应耕地。根据县、镇相关政策规定及结合徐先生家庭情况(共6人,据派出所户口记载情况及小组证实),徐先生户只可安排一宗建房用地。2003年,在两镇以地换地协商过程中,响水河小组群众私自将原集体土地内的矿石倒卖得款61万元,并按5490元/人平均分配,徐先生户分得32490元。凤麓镇获悉此情况后提出:须将全部款项追回交归凤麓镇,方可以地换地。后经做了大量工作,该组绝大部分群众交回了款项,但徐先生仍以多种理由,仅交回3000元,其余部分拖欠至今(仅出具欠条)。在作土地置换前,右所镇已多次向群众宣传过2004年小春收获后不能再在原地内种植农作物,但徐先生户仍然在自己及他人撂荒地内种植了玉米、烤烟。为减少群众损失,镇上已区别情况已对徐先生按每亩50、100、150元不等的标准作了补偿(有领款签名册可证实)。至今,徐先生的新房已基本建好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