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协商,欠款问题已得到解决
发布时间:2004-12-1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昆明的李先生反映,玉溪诺玛特超市拖欠宁夏新华百货夏进乳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玉溪代理商货款3万多元,双方签订的合同上规定供货方供货后45天内诺玛特付货款,但至今3个多月诺玛特一直未付货款。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调查处理。据调查,玉溪诺玛特商业有限公司欠宁夏新进百货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货款20820元,经双方协商,决定于2004年10月15日以前玉溪诺玛特还清对方货款。宁夏新华百货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在还款的同时,继续如期供货给玉溪诺玛特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