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林业局森警队员身份仍为合同制森林经济民警
发布时间:2004-12-1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通海县林业局的王先生反映,林业局曾于1994年招聘了10名合同制的森林联防队员。近日,经县人事局批准,林业局未经公开招考就将这10名联防队员转为正式的森林公安干警。反映人认为,这违反了我市现行的人事规定,且这批工作人员经常参与赌博,不具备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希望市委、市政府对此给予重视,督促有关部门尽快予以纠正。经调查落实,反映人所反映的情况失实,1991年玉公发(1991)51号文“关于组建通海县森林经济民警分队的批复”同意组建森警队,共招森警队员21名,下达编制21个,身份为临时工。通机编字(1996)13号文“关于《森林经济民警分队》定编的通知”同意森警队员转为合同制工人,定编21人。通机编(2002)27号文“关于调整县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下达森警队编制为21人,现实有人数21人。随着森林资源保护任务的逐渐加重以及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特别是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森警队员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经通海县林业局多次向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请示、反映,2004年6月10日县人事劳动局同意森警队21名队员中符合公务员招考条件的7人报名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这7个人必须统一参加由市人事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后再按森林公安民警录用条件进行转警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转为森林公安民警,现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7名森警队员尚未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身份仍为合同制森林经济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