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供电局采取断电措施避免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04-12-1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春和镇的一位群众反映,近日,春和镇马井一户居民在建房施工过程中将高压电线损坏,被供电部门处500元的罚款,但该户拒绝交纳罚款。供电部门为此竟停止为该片区居民送电,致使马井邮政所片区居民及单位一周以来无电可用,生活及工作受到极大影响。据调查,今年7月21日,玉溪供电局配电管理所在进行日常线路巡视过程中,发现春和镇马井村委会科技路路段上,属玉溪供电局资产的10KV线路绝缘导线被铁线捆绑在路边在建住房的脚手架上,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由玉溪供电局配电管理所向建房户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拆除被捆绑的导线。7月23日,玉溪供电局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建房户对整改要求并未执行,时值雨季,对线路绝缘是否受损情况不明,为防止发生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事故,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玉溪供电局采取果断措施,对受隐患影响线路实施了断电措施,并责令建房户立即进行整改,并对其行为做出检讨。由于隐患处于线路中间位置,采取断电措施后,线路开断点以后的用户造成了停电。红塔区春和镇人民政府出面对此事进行了干预,对建房户进行了教育和批评,并督促其对自己的行为做出了检讨。在春和镇政府的督促下,建房户对脚手架进行了拆除,消除了线路安全隐患。玉溪供电局专业技术人员在隐患消除后,对线路进行了检查,在核实线路无异常后,于8月2日恢复了供电。玉溪供电局配电管理所以职工技协公司的名义,按照规定对建房户收取了采取避险措施,恢复供电的共计600元的材料、人工和车辆台班费,未追究其行为给企业带来的其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