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对炸药库周围的餐馆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04-12-1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的吴女士反映,其下岗后准备自主创业,租赁位于胜利水库旁的“泰园”经营餐馆,但其到市工商局变更营业执照时,市工商局表示,根据政府2001年有关文件的规定,炸药仓库周围不得经营餐馆,工商部门不能为其办理营业执照。但据吴女士了解,“泰园”周围的其它几家餐馆正开始营业。其对此无法理解,特来电希望能关部门给予帮助。据调查,2001年8月24日,玉溪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根据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玉红政复[2001]16号文件作出了《关于对玉溪化工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外围不符合安全距离经营户的处理意见》,动员“泰园”饭庄主动注销或变更经营场所。2004年4月,吴女士到玉溪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而吴女士所经营的场地就是原来的泰园饭庄。根据文件精神,高新区分局不予受理吴女士的申请。之后,高新区分局工作人员对炸药库周围的餐馆再次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在,炸药库周围存活的餐馆有6家,分别是生态源、龙墅园、泰园、灵秀生态园、灵秀农家园、彝族农家乐,这6家餐馆除泰园外,其余5家均超出了距离炸药库周围720米范围,所以,高新区分局受理并核发了其它5家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