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于不做退学处理的学生将不退相关费用
发布时间:2004-06-0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的刘先生反映:其儿子于2002年9月到玉溪技校就读,11月份入伍当兵,当时刘先生要求学校退还自己已交学费1600多元,但遭到学校拒绝。经调查:刘先生儿子是2002年8月26日入学,入学时交费情况为:学费1000元,水电住宿费350元,预交教材款150元(已领教材),代收保险费50元(已为学生办理保险手续),合计1550元。刘先生的儿子在校就读3个月后,于2002年12月上旬应征入伍,入伍前向学校递交了“保留学籍”的申请,学校根据本人的申请办其办理了“保留学籍”的相关手续,按规定不做退学处理,同时也不退相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