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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盘江小学因工程款结算未达成共识所以未支付

发布时间:2004-03-1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华宁县盘溪镇建筑公司的马先生反映:几年前,该公司承包了盘溪镇盘江小学建盖教学楼的工程,涉及工程款20余万元。该工程完工至今已2年多,学校尚有10余万元工款程未支付,马先生因此要求学校开具一个工程款的欠条,以作欠款凭证,但经多次交涉学校均不予出据。马先生对此无法理解,特来电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帮助。经华宁县信访局查实:华宁县盘江小学整个工程包括教学楼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工程分两次建设。主体工程完工后,工程款项双方已按当时的合同结算认可。工程总造价418,343.13元,现已付给马先生380,000.00元,尚欠38,343.13元,学校山出具过欠条给马先生。附属工程从2001年10月开工,于2002年3月竣工。该工程完工后,由甲方(盘江小学)提供工程量给乙方(马先生),乙方做出结算后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甲方认为乙方结算过高,致使双方未对工程款结算签字认可。待双方对结算达成共识签字认可后,甲方可以出欠款凭证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