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集团公司职工的退休问题
发布时间:2003-02-1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市物资集团的唐先生反映,1999年3月办理了退休,因当时单位已进行改制,故是按企业人员的待遇办理的退休。2001年该公司又有6位同志按企业人员待遇标准办理退休,但自2002年11月开始,该6位同志却又比照公务员的标准领取养老保险金。目前该单位所有的退休职工中,仅其一人是按企业人员的标准享受退休待遇。经向人事部门调查了解,2002年8月,市政府《玉溪市人民关于物资集团机关提前退休人员待遇问题的批复》(玉政复[2002]45号)下发后,市人事局根据批复的精神和物资集团提供的人员情况,批准了6人按机关退休人员执行退休费,其他人员不在批复范围内,故只能按企业人员退休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