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城占道经营现象得到制止
发布时间:2002-11-2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澄江县的刘先生反映,澄江县城人民路与西后街交叉处(邮政局旁),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现象比较突出,阻碍了正常交通,所产生的烟渍、油渍、灰尘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希望市委、市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进行整顿治理,确保县城良好的市容市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的四个通告的规定,澄江县城建监察大队对县城的市容市貌进行清理整顿。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教育,大部分占道经营业主都自觉的进店经营,但部分流动摊点仍不到指定地点经营。针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城建监察大队在长期宣传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于2002年10月8日起,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10月18日以前改正,否则将依法进行强制清理。县城建监察大队将于职权范围内,尽快对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进行整顿,为群众创造一个有序、文明、清净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给予支持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