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辆应严格按核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
发布时间:2002-11-0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玉溪自来水公司的王女士反映:今年8月25日,王女士到汇龙公园游玩,下午在公园门口准备乘出租车回城时,一连叫住了三辆出租车,均因出租车司机遭到大营街至州城的客运面包车司机的恐吓,不敢载客,而未能乘坐。对此,王女士认为,面包车司机这种欺行霸市的行为性质极为恶劣,严重影响了玉溪的对外形象。特来电希望市委、市政府给予重视,督促相关部门尽快给予整顿规范。对此,红塔区交通局及时责成运政处调查处理。关于专线车欺行霸市问题,区交通局将配合运政部门,加强对车队的管理,采取各种措施,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1、 根据我国有关交通法规的规定,出租车及专线客运车辆,都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乘客乘什么车应由乘客自己选择, 经营者无权干涉,只能靠提高服务质量争取乘客。2、 根据红塔区的实际情况,由于出租车经常在专线客运站点与专线车经营者争抢客源,出租车司机及专线车经营户因此存在较大矛盾。为了减少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区交通运政管理所和出租车管理处双方达成共识,即:出租车不在专线客运站点拉相同线路的旅客,离开站点可以拉;专线车也不得超越经营范围到中心城区拉乘客。以上共识出租车管理处曾向各出租车公司作过宣传,大多数出租车驾驶员也知道。同时运政管理所也对各专线车队传达过,要求各车队教育自己的驾驶员,按核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今后,红塔区交通运政管理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专线车队的管理,要求各车队驾驭员增强法律意识,合法经营、文明经营。同时,也请社会各界人士对激烈竞争的运输市场给予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