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管理局按核准物价收费
发布时间:2002-10-2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华宁县宁兴街的杨先生反映:该县药品监督局在2002年9月24日,为药品经营者更换“药品经营许可证”时,收取费用710元,而往年换证只需30元左右。为此,杨先生不能理解,来电咨询对于更换“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收费标准是否有相关政策依据或经过了物价部门的核准?我办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华宁分局作了调查了解。该局是按玉溪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玉计收费(2002)142号文件,经华宁县发展计划局批准,收取费用的。一、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及验收工作每户700元。费用中包括:申报表格材料费、光盘费、上交省药监局的费用、现场验收及评审费。换证工作五年一次,收费与换证同步进行。二、《药品经营许可证》工本费10元,按照《云南省计委、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取有关证书费用问题的复函》(云计收费[2001]498号)规定,每证10元。综合两项共计7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