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按片区划分入学
发布时间:2002-10-2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葫田小区的蒋女士反映:其一家人的户口均在市政府,其孙女为适龄儿童,按划片区入学的相关规定应在市二幼就读,但市二幼以孩子双亲是个体户为由,要求交纳2500元的议价费。蒋女士认为:学校将其孙女作为仪价生,是不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经查,蒋女士户口在玉溪市文化局,其子女均在雕塑公司工作,且户口在本公司,孙女的户口跟随蒋女士在市文化局。根据玉地教(1995)40号文件精神“户口在地委、行署机关的职工的适龄子女属市第二幼儿园”,故蒋女士的孙女不属市二幼招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