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殴打环卫职工事件,应严肃处理,保障环卫职工权益
发布时间:2002-07-1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春和镇中所村委会的何女士反映,其是绿之星清洁公司职工,在清扫新兴路210号时,因该店经营者许某将垃圾随意倒在路面上,何女士与其发生争持,当即遭到许某等人殴打。为此,何女士感觉很委屈,希望有关部门关注环卫工人的工作,主管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也希望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清洁工人。市长热线办认为,随着红塔区环卫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可以明显地感到玉溪中心城区的城市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这与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是分不开的。但是,近年来环卫工人遭受殴打辱骂事件时有发生。为此,作为主管部门的红塔区建设局和职能部门的环卫处应严格按照建城[1995]438号《关于严肃处理侮辱殴打环卫职工事件保障环卫职工权益的通知》、云建城[1995]第681号《转发建设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严肃处理侮辱殴打环卫职工事件保障环卫职工权益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向各级政府报告,取得政府的重视和对事件处理的支持,并及时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受害者撑腰,依法维护环卫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