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龙街供销社职工说明情况,并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实施资产经营
发布时间:2002-07-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澄江县的鲁女士反映,该县龙街供销社改制时,对供销社的人员及资产进行了重组,重组后的供销社有职工7人,但只有李某、陶某等3人工作,其余4人一直没有工作,也没有基本的生活费。现供销社领导李某表示不再进行重组,且私自将供销社两间铺面以2000元的价格承包给陶某。鲁女士认为,李某的行为损害了集体利益,在职工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据调查,一、澄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已要求新重组企业尽快召开重组人员会议,明确在现在资产中一次性买断哪些资产,彻底与老企业分离,真正做到产权清晰。二、向重组人员讲清龙街综合二门市、县城批发门市的出租情况。三、新重组企业买断资产后,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实施资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