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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事实依据,学生自杀与学校无关

发布时间:2002-07-0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唐女士的孩子因受到教师体罚,导致无法承受服毒而死。唐女士认为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是导致孩子死亡的主要原因,学校应承担主要责任,但学校方却对此置之不理。据调查,根据法医现场勘查结论及调查证实,其孩子死亡是一起自杀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政法机关不予立案,经证实学校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也没有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