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人口没有分配土地是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02-06-1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通海县杨广镇城郊村的一位群众反映,自1991年实行土地承包30年不变政策以来,该村新增人口就没有土地、利益分配权,希望帮助协调解决。据调查,国家关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规定,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因此,通海县杨广镇城郊村新增人口没有分配土地是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城郊村村民小组每年年终的收益(包括被征用土地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利息)分配,除已出嫁到本村民小组以外的人,按年龄大小不同程序都可以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