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驾驶培训结业证》才能办理营运资格手续
发布时间:2002-06-1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华宁县宁州镇的赵先生反映,其于2001年在玉溪市交警支队第九培训站参加培训后取到驾驶证,但赵先生到县交通局办理从事货运上岗证时,县交通局不予办理,赵先生认为县交通局的做法不合理。据调查,根据云南省交通厅《云南省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云运驾(2000)88号印发的《云南省驾驶培训证照管理及工作程序》的规定:学员经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证后,凭结业证到当地交通运政管理部门办理营运资格手续。培训结业是指学员自入学之日起,通过学习逐步掌握相应的驾驶基础理论、驾驶技能,并达到一定的实用水平,完成规定的学科,学习期满,经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由交通运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驶结业资格证书,《结业证》是学员申领“上风证”的合法凭证。据玉溪市交通局查证,赵先生没有取得《驾驶培训结业证》,按规定不予办理“上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