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市长热线

经调查核实,取消未到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待遇

发布时间:2002-06-0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的一位群众反映,玉溪某有限责任公司工人杨女士现年38岁,未到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希望尽快给予查处。据调查,该有限责任公司以杨女士1998年所办身份证出生年月“1951年6月20日”呈报办理退休手续属实。根据举报反映的情况,经查阅杨女士本人档案,最早记载1987年12月31日《新招劳动合同制工人审批表》上出生年月为1961年6月14日,其它审批表出生年月也均为1961年6月14日,只有从1998年3月更改了居民身份证后各种审批表上的出生年月才填为1951年6月20日。为进一步查实,市长热线办会同红塔区劳动人事局到杨女士出生地查阅到原始户口登记表,所记载杨女士的出生年月为1961年6月14日,上述情况说明,杨女士的出生年月已作过更改,并以此呈报办理退休手续。根据组通字[1990]24号和云政发[2000]212号文件关于“从业人员出生年月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职工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早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的规定,因此,杨女士的出生年月为“1961年6月14日”。经红塔区人事劳动局研究决定:收回杨女士2001年6月26日的退休审批表和退休证,杨女士从2001年7月停止享受退休人员待遇,仍为在职人员,由单位安排其继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