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02-05-2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元江县澧江镇的李先生反映,该县县城大多数饭店都存在色情服务性质的“赔吃”现象。李先生认为,这有损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也不利于对外招商引资。据调查了解,在2000年元江县开展“三学”期间,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同时为了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管理,倡导文明、健康的饮食服务方式,促进元江县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规定》和县人民政府“三个通告”精神,元江县委办公室和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全县各乡镇、农场、部、委、委、办、局下发了元办发(2000)55号文件《关于严禁餐饮业服务员从事以营利为目的陪待规定》,“凡在我县辖区内的餐饮行业服务员,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向顾客提供以营利为目的陪侍服务,所有人员都必须站立服务”。违反以上规定,按元办发[2001]11号文件《关于对违反县委政府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行为的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餐饮活动中接收服务人员坐陪的,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在电视台通报;第三次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开通了元江县纪检监督电话:6015360,以上所反映的问题已得到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