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广电局加强员工教育,提高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02-04-2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的王先生反映,其于2002年2月9日到玉溪市广播电视局缴纳有线电视收视费,玉溪市广播电视局的工作人员却不予接收,且未作任何解释工作,态度极为蛮横。据调查,2月9日,王先生到玉溪市广播电视工程公司交纳有线电视维护使用费,因当时公司已放假,当时公司人员无法取到发票,因而没有收取王先生的费用。为此,玉溪市广播电视工程公司对在场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向王先生道歉。同时,该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教育,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