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城建局退还建房保证金
发布时间:2002-04-2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易门县龙泉镇新闻街的曹先生反映,该村2000年9月—10月进行旧村改造,当时农户与县城建局签订了相关协议(协议规定:农户缴纳2000元的建房保证金,新房建好后再给予退还)。但现在新房已建好,城建局却一直未兑现2000元的建房保证金。据调查,易门县城建局对安置内66户安置户的78间安置房,每间收取2000元的建房保证金,按照“易政复字[2000]11号”文件的规定,安置区内自行建盖的安置房,要缴纳建筑规格,时限保证金。若违反规定的,每违反一项扣除建房保证金50元。现曹先生户违反了两项规划建设要求,应扣掉100元的建房保证金,其余1900元已于近日退还曹先生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