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规范私立学前班手续办理
发布时间:2002-04-0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华宁县青龙镇的谢女士反映,2000年9月,谢女士向华宁县教委申请在海镜村办私立学前班。经村委、镇、县有关领导支持与鼓励,学前班今年9月份已招生入学,但县教委审批的相关手续却一直未办理。据调查,社会力量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民教育体系。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我省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县教委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并逐步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目前,华宁县已办起私立幼儿园和学前班共11个,逐步解决了华宁县幼儿园和学前班不足的问题。2000年9月,青龙镇海镜村的谢女士到县教委申请办私立学前班,根据现行社会力量办学的有关规定、办班的条件和办班的有关手续,华宁县教委向谢女士进行了介绍说明。事后,谢女士找村委会和青龙镇中心校反映情况后,就自行准备办班事宜,因其办班手续不清,不具备办班条件,所以县教委未以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