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嶍峨古镇电动摩托车充电位投资经营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6 来源: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嶍峨古镇电动摩托车充电位投资经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嶍峨古镇电动摩托车充电位投资经营项目。

1.2采购人:峨山县嶍丰住房和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最高上限价:2年社会资本合作方收益不得超出年度总收益的70%;后3年社会资本合作方收益不得超出年度总收益的30%。合作期内,仅以采购人的名义开设针对该项目的公共专用账户,社会资本合作方不得单独开设账户,确保该项目所有收入必须入设立的该共管专户,社会资本合作方不得另设收费账户,不得私下收费。注:采购人收益比例不因国家、省、市地方标准出台优惠减免政策调整而减少。社会资本合作方合作期间应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收费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不得私自对收费标准做出调整。

1.6采购项目概况:由社会资本合作方承担嶍峨古镇电动摩托车充电位(扫码+投币+刷卡型)的投资、设计、建设、安装、验收,项目上线运营后对嶍峨古镇电动摩托车充电位进行经营和维护。建设场地约555平方米,可安装电动摩托车充电位约150个。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由社会资本合作方承担嶍峨古镇电动摩托车充电位(扫码+投币+刷卡型)的投资、设计、建设、安装、验收,项目上线运营后对嶍峨古镇电动摩托车充电位进行经营和维护。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项目地点:嶍峨古镇足球场以南,21#、22#地块以东。

2.3建设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投资、设计、建设、安装,进入为期15天的试运行期,试运维期结束后通过采购人最终验收,进入合作期。

2.4合作期限:5年。

2.5合作要求:保证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安全、优质、高效、有序推进,并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保证项目正常运行,设施设备用电安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充电需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3日,登录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xhyzx.com/)获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281500分,地点为: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沙坝商务楼A幢三楼A-3-1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磋商开始时间预计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1小时。磋商地点为: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沙坝商务楼A幢三楼A-3-1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峨山县嶍丰住房和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峨山县双江街道办事处石泉路安居小区安馨园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13577753154

 

采购代理机: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沙坝商务楼A幢三楼A-3-1号

联系人:金子涵、李宇

联系方式:0877-6991366、1888770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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