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县市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
关于调整部分县市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
澄江市、元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我市2020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以《关于下达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的通知》(玉市建通〔2020〕25号)及时进行了分解下达。结合各县(市、区)目前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为使我市保障性住房发挥最佳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部分县市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元江县2020年棚改任务128套全部调整到澄江市实施,调整后澄江市2020年棚改目标任务为1208套,其他县区任务数不变(详细调整情况见附表)。
二、调整后的项目所涉及的中央、省补资金按原渠道退回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重新拨付至新调整任务的澄江市。
三、请澄江市高度重视,按照重新调整的目标任务要求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附件:玉溪市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调整表.doc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