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平县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多措并举,练强“五个功夫”,有效推进了全县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注重整合,在政府主导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把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积极筹划,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整合文化、教育、财政、旅游等部门力量和资源,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吸纳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努力构筑“大文化”的工作格局,实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等各类产业联动效应,实现保护与传承发展的良性循环。
注重立法,在法律政策上下功夫。依法颁布实施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有法可依、对破坏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行为有法可惩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专门的民族民间文化研究机构。核定一定的编制,选调专门的专业人才,潜心研究、挖掘和保护传承民族民间文化,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文化保护传承提供资料和决策依据。
注重保障,在资金投入上下功夫。新平县委、县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资金投入力度。同时,用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以合资、独资、买断经营权等方式投入到民族民间文化的挖掘、保护和传承中来。通过鼓励多元化经营与多元化资金的投入,建立财政投入、社会资本、民营资本等多渠道投融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机制,努力将以花腰傣文化为代表的新平民族民间文化挖掘、整理、保护和传承好。
注重融合,在旅游融合上下功夫。在推进民族文化与旅游发展方面,注重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强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在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中注入以花腰傣文化为代表的民族民间文化,把民族文化环境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协调起来,着重挖掘、提炼和开发以民族歌舞、民族节庆、民风民俗、民族饮食文化和民族建筑等内容的民族文化旅游产品,形成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旅游系列产品和一批精品民族文化。
注重教育,在人才培育上下功夫。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影、书刊杂志、互联网及宣传栏,不间断向普通民众进行民族民间文化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树立全社会尊重和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意识。将民族广场舞作为中小学校的课间操、将彝族“花鼓舞”作为平甸乡磨皮小学学生的课间操进行传承,并将部分民族民间文化如民间口头文学、民间手工技艺、民族歌舞等编成乡土教材,引入到相应的课堂教学。注重为现有掌握民族民间文化技术的人才提供艺术创造的保障,为其传授文化艺术提供有力的扶持。注重对青年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做到民族民间文化技艺和教育的深度结合,建立一套保护民族民间人才培养和未来就业方面的教育和社会保障、鼓励机制,从而壮大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