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完成2014年旅游收入的修正工作
本网讯(张爱琼)按照《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修正计算2014年旅游收入和上报2015年五大经济指标的通知》(玉旅发电[2015]4号)文件精神,新平县认真按照2014年海外、国内旅游者的花费水平及旅游经济指标修正和测算方法,对2014年的旅游收入进行了及时修正。
由于国内旅游者旅游消费水平的提高,修正后的我县2014年旅游收入比按照原旅游经济指标测算数字增加了6435.68万元,同比增长了35.92%,入新海外游客占入新游客比例很小,对我县旅游收入没有造成较大影响,但由于海外游客停留天数减少,所以造成外汇收入有所下降。
具体修正后的旅游统计数据为:2014年新平县共接待游客201.48万人次,同比增长32.06%,其中:国内旅游者201.46万人次,同比增长32.06%;海外旅游者188人次,同比增长25.33%;实现旅游总收入102522.17万元,同比增长35.87%,其中:国内旅游收入102459.95万元,同比增长35.92%;外汇收入10.12万美元,同比下降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