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溪市委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玉溪市委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0年7月1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21号)精神,结合玉溪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定政治信仰,夯实思想根基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课程和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鲜明主线,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和载体,组织实施“万名党组织书记大轮训”和“万名党员进党校”行动计划,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毫不动摇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坚决同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政治路线的言行作斗争,切实解决贯彻落实中的温差、落差、偏差问题,确保全市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
二、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矢志不渝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以党章为根本依据,不断完善保障“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的督查问责机制,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四)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坚持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重大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党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领导,认真落实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国有企业、高等学校、有关社会组织等的章程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街道社区、国有企业等的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党的政治建设的长效机制,组建全市党内法规研学中心,加大党内法规教育宣讲解读力度,全面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和职责,将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党委调研督促、巡察检查的重要内容。健全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工作职责、议事协调规则、工作流程、监督落实机制等制度,做到制度制定与制度执行并重,把党的领导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五)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着眼于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强化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化“四下基层”工作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站稳政治立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六)始终坚定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高度统一起来,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从人民利益出发,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确保建成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努力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涵养政治生态,严明党的纪律规矩
(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引导党员干部学习遵守党章党规,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建立查改违背初心使命问题的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政治教育。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实施玉溪市“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不断创新发展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认真落实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制度,对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党组织、不按要求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的党员,及时启动处置程序。
(八)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流毒影响,深刻汲取张玲、武继昌、莫晓顺等典型案件的深刻教训,持续深入开展忠诚教育,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始终对党忠诚老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党的其他纪律严起来。
(九)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三严三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党建文化主题公园、党建文化长廊、纪律教育文化长廊、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建设,充分发挥市党员党性体检中心、中共滇中地委觅池冲旧址、孙兰英烈士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党性教育基地的作用,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坚持激浊扬清,集中开展政治攀附、造谣诬告等破坏党内政治文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抵制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狠刹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不正之风,破除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等封建糟粕。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
(十)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执行《玉溪市突出政治标准加强干部政治表现考察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干部政治表现负面实例清单和政治素质测试机制,加大在乡村振兴、招商引资、扫黑除恶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力度,真正把政治过硬的干部发现出来、选拔上来,对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已经在领导岗位的坚决调整。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持续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立项督查、“一报告两评议”和干部承诺践诺行动,坚持不懈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政治标准把关不严的严肃处理。
五、防范政治风险,坚持居安思危知危图安
(十一)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对容易诱发政治问题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的敏感因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错误思潮、模糊认识、不良现象,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及时消除各种政治隐患。完善政治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风险处置能力,及时阻断不同领域风险转换通道,坚决防止和克服嗅不出敌情、分不清是非、辨不明方向的政治麻痹症。
六、建设廉洁政治,永葆政治本色
(十二)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加大国有企业反腐败力度,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断利益输送链条,特别要针对管人管钱管物管项目的单位和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坚决反对特权行为和特权现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党性修养,持之以恒锤炼政德,自觉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
七、提高政治能力,认真履行政治责任
(十三)着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各级党委必须在党中央和上级党委领导下,全面领导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负责本地区的党的建设,坚决纠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党的基层组织要着力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下大气力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党支部要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组要在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下,在本部门本单位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党的各级纪委要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能定位,全面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党的工作机关要更好发挥党委参谋助手作用,更好服务党委决策、抓好决策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落实好抓党建八条措施,领导好、组织好、落实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党员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政治上依靠、工作上服从、感情上信赖组织。
(十四)着力彰显国家机关政治属性。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机关党建的首要任务和核心内容,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实施经济社会管理活动,积极主动将党的领导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持续开展机关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坚决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
(十五)着力发挥群团组织政治作用。各群团组织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认真履行政治职责,充分发挥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大政治动员、政治引领、政治教育工作力度,把自己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十六)着力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政治导向。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融入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开展全过程,保证本单位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取得良好政治效果。
(十七)着力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本领和政治担当。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政治能力训练和政治实践历练,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和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之责、推动发展之责、深化改革之责、维护稳定之责、乡村振兴之责。
八、强化组织实施,确保落实落地
(十八)严格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将其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并作为各级巡察和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的政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党组)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探索建立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评价体系,把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建考核评价体系,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突出其权重。对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不到位等行为,严肃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