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3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玉溪市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9〕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玉溪市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0月16日

玉溪市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动玉溪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跨越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促进创新经济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工作要求,依托玉溪文化资源优势,加快文化创意产业与旅游、科技、农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到2022年,培育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建成具有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形成人气旺、市场宽、前景好的文化消费新热点,打造出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品牌,推动文化旅游业成为玉溪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根据玉溪文化旅游资源分布和产业特点,按照“一体两翼”空间布局,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形成特色鲜明、重点突出、错位发展、城乡联动的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充分发掘“三湖”地区山水生态资源,建设具有示范意义的国家公园;依托“三湖”地区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开发历史文化名镇、青铜文化园、陶工艺园区和创意小镇等;利用世界自然遗产的吸引力,把帽天山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古生物科考、修学、科普集中地,积极融入昆明石林、楚雄恐龙谷等研学旅游群,打造云南地质奇观文化旅游专线。充分发掘中心城区“三乡”特色文化,打造聂耳音乐之都。充分发掘易门、峨山、新平、元江独特的民族文化,开发风情体验、歌舞演艺、民族节庆、休闲观光、特色美食等特色项目,打造具有浓厚民族文化特色的旅游县、旅游小镇、旅游村寨。(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配合)

(二)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培育、引进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龙头文化企业,发展一批“专、精、特、新”成长型小微企业,建设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产业项目。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企业的示范、窗口和辐射作用。到2022年,力争培育市级文化创意企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2批次,力争3个文化创意企业、2个园区(基地)进入省级行列。(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等配合)

(三)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发掘文化创意产业新动能,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推进一批”的思路和要求,全市每年谋划1个投资超3000万元的文化创意项目,各县区每年谋划1个以上投资超500万元的文化创意项目,完善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库,争取列入省级文旅融合项目库获得扶持。(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配合)

三、重点工作

结合我市实际和优势,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文化艺术。一是完善文化设施建设。改善各县区现有演出剧场资源,推进县乡文化设施建设,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新建、改建剧场,鼓励城市商业综合体引进文化演艺项目,建设一批文化旅游演艺阵地。二是加快演艺产业发展。以花灯、滇剧、关索戏、洞经音乐、民族歌舞等特色文化为重点,组织专业团队,开展原创作品创作生产,支持创作玉溪地域文化特征鲜明、有市场的剧目,利用现代新技术、新形式、新手段,打造一批文化演艺精品。三是打造文艺发展产业链。加快各县区音乐酒吧街区、文化演艺街区建设,鼓励各类演出团体、演艺机构建设旅游演艺综合体,建立贯穿艺术生产、演出、票务销售和演出场所等在内的全产业链,加强演艺产业化发展,打造具有市场影响力的演艺品牌。四是加快文博和非遗保护利用。围绕各类博物馆、纪念馆、非遗传承中心等创意和设计,提升改造老博物馆、老作品,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力;建设中国古滇青铜器博物馆、云南省九大湖泊生态展示馆、星空小镇天文馆、华宁陶博物馆等,打造研学旅游产品品牌。五是加强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名人故居等历史文化遗迹保护,加快促进传统文化的保护利用,推动文博和非遗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配合)

(二)创意设计。一是培育壮大设计产业。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加强陶和铜工艺品设计、土特产品和广告设计的水平提升。二是完善创意设计服务体系。引进创意设计人才、团体和企业,组建创意中心,举办创意设计大赛,搭建创意设计公共服务平台。三是实施设计服务发展计划。推进文化创业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数字经济、休闲旅游、特色农业、康养等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融合发展,把玉溪打造成为云南设计创意产业的重要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文化旅游。一是加快打造县域特色文化旅游街区。围绕州城明清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等特色资源,加强各县区老街区科学保护与传承设计,采取保留一部分、恢复一部分、按老传统新建一部分等方式,利用老街子、老巷子、老厂区等资源,打造传承城市历史文脉、看得见历史、留得住记忆、彰显自身特征的特色文化旅游街区,形成一个市场吸引力强的文化旅游产品。二是加快打造县域美食街区、购物街区和休闲养生街区。围绕各县区特色美食、休闲购物等创意和设计,把特色街区建成游客聚集区,形成三个市场人气最旺的文化旅游产品。三是擦亮“三张”老名片。围绕抚仙湖、帽天山、花腰傣特色资源创意和设计,推进抚仙湖旅游产业、帽天山化石文化产业、花腰傣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形成三个市场认知度高的文化旅游产品。四是做美“三张”新名片。围绕通海历史文化名城、哀牢山和磨盘山旅游区创意和设计,推进历史文化的挖掘利用,提升哀牢山和磨盘山旅游区的开发水平,形成三个市场热度高的文化旅游产品。五是加快培育未来新名片。围绕象鼻温泉度假中心、星云湖水上运动中心、红塔区田园综合体等创意和设计,推进度假村提档升级、星云湖旅游业创新发展、特色田园综合体建设,形成三个市场影响力大的文化旅游产品。六是加快打造“三条”精品旅游线。以古朴的风貌街、特色美食、民族风情为特色,策划打造红塔—新平—戛洒—哀牢山民族风情旅游线路;以湖泊康体休闲为特色,策划打造“三湖”休闲度假旅游线路;以田园、绿色、健康、乡愁为特色,策划打造红河谷—绿汁江绿色生态旅游线,形成三个市场竞争力强的文化旅游产品。(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四)节庆会展。一是全力打造特色节庆活动品牌。围绕各县区特色节庆活动资源创意,提升聂耳音乐(合唱)周、米线节、芒果节等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各县区打造1个在省内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节庆活动,市级打造1至2个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节庆活动品牌。二是全力打造会展活动品牌。以打造澄江国际会议中心为重点,围绕云南野生菌交易会等大型活动创意和设计,全面提升活动品质,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配合)

(五)影视动漫。一是推进广播影视创新发展。支持各县区媒体转型升级,拓展网络和新媒体业务,举办创新展示活动,推动企业交流与发展。二是引进影视动漫专业机构。以玉溪特色资源为题材,扶持、推出一批讲述玉溪故事的影视动漫作品。三是培育现代传媒新业态。充分运用数字传媒、网络等手段,构建立体、高效、覆盖面广的传播网络。发展网络文学、网络音乐、微视频等,大力培育以数字化产品、网络化传播、个性化服务为核心的网络视听产业。促进移动游戏、电子竞技等新业态发展,举办电竞赛事,建设电竞赛事场馆。(市广电局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配合)

(六)创意农业。一是加强特色庄园设计。以褚橙庄园、桔茘庄园等为重点,开发休闲农业旅游,推进农业与旅游、科技、生态的融合,形成规模聚集效应,各县区打造1个以上市场吸引力强的特色庄园。二是加快地理商标保护。支持农业企业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推介绿色环保产品,各县区每年推出1件以上市场对路的特色旅游农产品。三是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实施一批有乡村记忆、地域风情、民族特色的特色文化项目,加快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每个县区集中打造1个以上乡村旅游示范村。四是加快乡村民宿创意设计。以澄江小湾村为代表,开发特色乡村旅游,每个县区推出1个以上市场形象好的精品民宿客栈,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七)体育休闲。一是加快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围绕各县区健身中心、体育场馆等设施,结合全民健身要求,开展足球、篮球、羽毛球、游泳、体育舞蹈、广场舞、瑜伽、太极拳、马术等创意和设计,发挥协会作用,举办各类专题活动,把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建成休闲娱乐核心区,打造城市健身休闲文化品牌。二是加快户外运动创新发展。围绕“三湖”健身休闲资源,开展帆船、龙舟、皮划艇、潜水、垂钓、环湖自行车、环湖马拉松和徒步等创意和设计;围绕磨盘山、龙马山、磨豆山等山地优势,开展山地、汽摩、滑翔、定向、越野、徒步、探险、拓展、露营等创意和设计,打造特色户外运动品牌。三是加强策划节赛事活动。加快引进国际山地自行车赛、中国环湖自行车拉力赛、环湖马拉松赛等重大体育竞技赛事,持续举办抚仙湖帆船赛、元江凤凰山滑翔赛等赛事,发展星云湖国际野钓大赛、马术运动赛等项目,打造特色节赛事运动品牌。各县区分别打造1个适合老、中、青人群的影响力大、参与性强、普及面广的活动品牌,市级分别打造1个国家级和省级的活动品牌,构建多业态的健身休闲产业体系。(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八)文化科技。一是利用高新技术,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大力发展新媒体、短视频、手机报、动漫游戏等业态,推进数字、网络、区块链等高新技术的应用,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二是落实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西部行动方案,以数字、软件、云计算等高新技术提高文化企业科技水平,形成高附加值、多功能、多业态的数字化文化企业集群。(市科技局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工作。各县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确保文化创意工作推进。

(二)加强政策扶持。设立市级文化创意企业、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市级文化创意项目管理,实行认定制度,每两年认定一批,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支持文化创意企业申报国家、省级示范基地。凡被国家部委、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评为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纳入市财政一事一议项目给予奖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加强财税支持。凡新开办的符合鼓励发展的文化创意企业,自开办之日起1年内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中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额返还;凡被认定为国家、省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企业的,自被认定之日起3年内,以该企业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基数,新增的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额返还;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业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落实文化创意企业用水、用电、用气,实行与工业同价政策。(市税务局负责)

(四)加强土地保障。鼓励利用存量土地、自有房产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须按照有偿方式使用。文化企业依法取得的划拨土地,因转让或改变用途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依法采取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授权经营的文化企业可在使用年限内采取作价出资(入股)、租赁的方式配置土地,或者在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之间转让。(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

(五)加强宣传推介。建设玉溪市文化创意企业库、项目库、人才库,举办文化创意招商推介会,举办文化创意大赛活动。创设文化创意活动周、文化创意产业论坛,搭建信息共享、政策发布、宣传包装、企业交流互动平台,不断扩大文化创意产业影响力。加大对创业者的宣传力度,在全市营造有利于文化创意产业和人才发展的环境氛围,使玉溪真正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土。(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六)加强招商引智。一是明确招商重点。积极引进我市重点发展的八类文化创意项目,形成一批投资体量大、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优质项目。二是创新招商方式。加强文化创意招商引智总体策划,健全完善目标责任制、招商项目库和统筹推进机制。以国内知名企业为重点,实行“精准招商”,加强交流合作。三是注重招商实效。坚持“签约”与“跟踪”相结合,完善“一站式”服务,努力打造一流政务环境和服务环境。(市投资促进局负责,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