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转型升级产能置换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政办函〔2018〕73号

红塔区、峨山县、新平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云南省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实现持续规范发展工作方案》(云工信原材〔2017〕601号)、《云南玉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转型升级改造产能置换方案公告》(第23号)和省委主要领导调研玉溪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市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钢铁企业脱困发展,将大化产业园区打造成“玉溪绿色钢铁城”,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昆集团)转型升级产能置换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德华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解仕清 市政府副市长

田 川 市委常委、副市长

姜兴林 峨山县委书记

蔡先平 玉昆集团董事局主席

成 员:戴兴德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斌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邓 皓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庆华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李世华 市科技局局长

刘绍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丁全 市财政局局长

胡庆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金翔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田江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董金柱 市规划局局长

马金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沐洪胜 市林业局局长

乔正喜 市水利局局长

赵 琼 市商务局局长

丁 伟 市工商局局长

王虎能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史金华 市统计局局长

余 莉 市信访局局长

曾建志 市防震减灾局党组书记

王增琪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康凌华 市招商合作局局长

黄 永 市税务局局长

杨剑锋 玉溪供电局局长

钱树才 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杨若冰 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

陆永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瓦庆超 红塔区委副书记、区长

鲁春红 峨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普光照 新平县委副书记、县长

杨海蓉 云南红塔银行玉溪分行副行长

李忠顺 交通银行玉溪分行行长

魏 磊 浦发银行玉溪分行行长

李宗飞 云南红塔农村合作银行行长

刘跃辉 农业银行玉溪红塔支行行长

黄亨本 玉昆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解决玉昆集团转型升级产能置换项目前期工作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关联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由李庆华任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直相关部门、红塔区、峨山县指定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在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协调专项组

组 长:戴兴德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李庆华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鲁春红 峨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孙汝泽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王 亮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隆 勇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胡宝玉 市招商合作局副局长

李永聪 红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 成 峨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普红青 新平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丕锦 玉昆集团总经理助理

职 责: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过程中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负责淘汰项目和建设项目的推进验收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工作。

(二)项目前期专项组

组 长:邓 皓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隆 勇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伟红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刘红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罗金寿 市水利局副局长

申从德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杨若冰 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

普 睿 峨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蒋晓林 峨山县人民政府保留原职级待遇领导

王 刚 大化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李继明 市规划局城乡科科长

林 宇 玉昆集团总经理

职 责:负责项目备案申报工作,协助峨山县完成《玉溪大化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调整、审批、审查工作,协调完成项目水保地灾能评安评等前期工作。

(三)项目环评专项组

组 长:张金翔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副组长:黄朝荣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王 亮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普 睿 峨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蒋晓林 峨山县人民政府保留原职级待遇领导

王洪春 玉昆集团总监

职 责:协助峨山县完成《规划环评》的调整、审批、审查工作,指导企业做好环评报告书编制及协调审批工作,负责做好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的争取和调整工作。

(四)用地保障专项组

组 长:胡庆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廖 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世杰 市林业局副局长

徐 强 峨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洪春 玉昆集团总监

职 责:负责做好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调整、用地指标、林地征占用的报批工作。

(五)征地搬迁专项组

组 长:鲁春红 峨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柴慧明 峨山县委政法委书记

李顺龙 峨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徐 强 峨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普 睿 峨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普丽华 峨山县政协副主席

蒋晓林 峨山县人民政府保留原职级待遇领导

施 超 峨山县化念镇党委书记

常志杰 玉昆集团总工程师

职 责:统筹做好项目建设规划区范围涉及村庄、企业搬迁及征地等工作。

(六)交通保障专项组

组 长:刘世伟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铁建办专职主任

副组长:张赶良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朝斌 峨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普 睿 峨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雪波 新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蔡明强 玉昆集团设辅部副总经理

职 责:负责做好罗里火车站至项目区的铁路专用线、公路互联互通及化念收费站改扩建项目申报和规划建设等工作。

(七)财税资金专项组

组 长:李丁全 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杨剑纲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黎 坚 市金融办专职副主任

杨 徽 市国资委专职副主任

飞再富 市税务局副局长

张 娟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 红 红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常 成 峨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郭金平 新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徐志坚 玉溪市工业信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才祥 玉昆集团财务总监

职 责:负责做好红塔区与峨山县GDP、固定资产投资及财税分成,项目建设优惠政策协调执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资金筹集、整合等工作。

(八)水电要素专项组

组 长:乔正喜 市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樊亚辉 玉溪供电局副局长

可松柏 市水利局副局长

倪 强 峨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刀文高 新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军定 玉昆集团副总经理

浦 兵 玉昆集团总工

职 责:负责做好项目生产所需用水从化念水库、平甸河水库供水及供电专项规划建设及保障等工作。

(九)信访维稳专项组

组 长:刘绍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袁自福 市信访局副局长

柴慧明 峨山县委政法委书记

马东坤 峨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巨立忠 新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陈 增 玉昆集团副总经理

职 责:负责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制,抓好各项维稳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收集、掌握项目建设区维护稳定工作的情况信息,指导、协调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础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

(十)督查专项组

组 长:李 斌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张伟红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职 责:负责根据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适时组织督查工作,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和县区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并根据完成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以上各组成员从各相关部门抽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玉昆集团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团结协作,增强责任意识,全力支持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强化责任落实。玉昆集团要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制定好项目工作计划。各工作组要尽快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高效有序运行。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要及时就位,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按要求履行好各自职责。各专项工作要尽快开展工作,于8月30日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峨山县委、县人民政府要及时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征地搬迁等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监督问责。领导小组及下设机构人员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和八项规定,履职尽责。市政府督查室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落实工作职责、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县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