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玉溪市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2 来源:玉溪网

根据《玉溪市关于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办法(试行)》的规定和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后提出的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认真研究、及时整改,于2017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的要求,各相关县区和单位采取措施,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认真整改。从整改结果看,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得到了纠正,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处分,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对一些情况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也落实了整改责任和进度安排。截至2017年10月末,已整改40.48亿元,审计整改率72.37%,未整改的主要问题是:市级融资资金11.54亿元尚未使用;江川区、峨山县土地出让价款1.55亿元尚未收回,通海县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资金1.52亿元尚未拨付等。通过整改,促进财政增收节支5.94亿元,其中:已核减工程投资4.33亿元,已上缴财政资金1.6亿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149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工作。

——市委、市政府从严要求抓整改。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多次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对审计报告、审计要情和信息作出批示17篇次,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严肃整改,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如在2016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期间,市政府领导对审计查出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同时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市政府督查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各部门通力协作促进整改。市审计局组织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各级纪检监察及主管部门根据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给予书面诫勉问责2人,对8人进行了批评教育,1个单位作出了书面检查,目前还有15件移送事项正在查处。各相关责任单位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逐项逐条进行整改,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一、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财政决算(草案)及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有序推进。一是市财政局和高新区规范预备费的管理和使用,将根据可用财力情况,逐年消化财政隐形赤字9.55亿元。二是市财政局加强产业发展基金的监管,高新区以财政补助形式返还交通罚没收入的政策已停止执行;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强对招商引资企业和扶持资金的监管,督促企业推进项目建设,提高设备设施使用率;收回的存量资金2400万元于2017年11月20日前安排使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与绩效结合审计查出问题已全部整改。市规划局等2个单位结转结余资金371万元已上缴财政,已按合同支付67万元;市统计局收回手机通讯费8.24万元已上缴财政;对预算调整率偏高、项目资金使用率较低等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内控,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

二、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整改效果较好。

一是加快了城市棚户区及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度。截至2017年10月末,江川、华宁、通海等县区已拨付、兑付棚改和农危改相关资金6577万元,华宁县已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39万元,红塔、江川2个区2015年农危改任务1166户已完成;易门县22个统规联建点已动工建设;元江县红光农场棚户区改造(三期)已动工建设安置点1个,7个正实施前期工作;新平县空置的207套保障房计划用于2017年棚户区改造的过渡安置。

二是加强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管理。通海、华宁等3个县财政和相关部门已拨付债券资金2.33亿元,已上缴财政2802万元,已收回重新安排使用2388万元,通海县财政部门尚有1.52亿元债券资金于2017年11月30日前拨付,新平县相关单位因项目未完工暂未支付545万元。违规改变用途的债券资金已收回8867万元,463万元待财政安排资金后进行整改。通过完善合同条款、贷款置换等方式整改违规举借的债务28.7亿元。

三是规范了澄江县2015年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的管理。已下达市级补助资金50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17万元,已补办项目变更、调整审批手续等。

四是加大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执行力度。市就业局已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70万元;云南慧达万里科技有限公司2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得到规范管理;相关仪器设备已纳入全省网络平台。

五是夯实了精准扶贫基础工作,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江川区已由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对易地扶贫搬迁平台公司进行管理;已按《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要求和实际情况对建档立卡户新建住房面积超标等问题进行规范和调整;澄江、华宁等4个县已修正和更新了建档立卡信息;新平县已调整37户不符合条件人员取得的贴息贷款。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力度较大。市政府领导3次作出批示要求整改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对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目前已整改资金1.32亿元,整改率96.8%。相关县区已兑付、拨付和安排资金1.21亿元,元江、通海、峨山等5个县区已清理调整72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获得的农危改财政贴息贷款613万元,元江县已计提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326万元,峨山、华宁等6个县区已收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47万元。因动态调整通海县尚未安排农危改贷款贴息资金266万元;峨山等2个县尚未收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92万元;元江县因11户农户外出尚未调整农危改财政贴息贷款65万元。

三、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建设项目前置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玉溪市儿童医院等53个项目已核减招标控制价9338万元,相关单位已按核定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了调整,整改率达100%。

(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与绩效审计整改取得很好成效。一是高新区2011年公租房建设等37个项目已核减工程结算价款3.61亿元;二是5个项目超概算投资1.87亿元已报相关部门审批;三是行业主管部门已对4个未按规定招投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1个单位作出了书面检查;四是玉枕山片区项目建设坟墓迁移安置等3个项目资金结余4277万元,已上缴财政253万元,其余4024万元相关单位正在筹措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

四、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大部分问题已得到纠正。一是江川、峨山2个县区已收回土地出让(划拨)价款8625万元,但仍未收回1.55亿元;已收取未缴库305万元在2017年末整改完成;二是江川区制定了《玉溪市江川区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收回出借资金641万元,500万元已进入司法程序,271万元资金及占用费正在催收;三是峨山、江川2个县区相关单位应缴未缴各项收入、未代扣代缴的耕地占用税等3606万元已征缴;四是相关单位对专项资金长期滞留闲置、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已上缴财政1004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26万元、已调账187万元、已拨付或调整使用资金250万元、已兑付案件执行款41万元;五是峨山县农业局已完成所办实体公司的清产核资,将于近期启动改制脱钩工作。

五、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整改情况

江川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整改正逐步推进。一是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和监督。二是闲置土地已开工2个地块,2个正在组织电力线路搬迁,1个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是9个未按期开工的地块已开工建设8个;未按期竣工的21个地块,3个已竣工、10个已托管至澄江县、1个竣工时间已延期、7个已下发竣工提醒通知单。四是对2013年及以前年度已审批收储的土地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区政府进一步加大园区招商引资力度,不断提高已征土地的供地率。五是对未按规定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手续的37个项目,已立案查处8起,已向相关企业下达《限期办理使用林地手续通知书》,并下发了《加强林地动态监测管理的通知》,严查违法占用林地情况。六是规范水资源管理,擅自取水的1家单位已停止取用地下水,16家正加大清理力度补办手续或封填;下达年度取水计划,督促取用水单位安装计量设施,足额收取水资源费。七是加快项目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项目已验收6个、12个正在进行、其余13个将督促项目法人尽快组织验收;于2017年11月中旬完成建子山垃圾填埋场整体环保验收。八是严格依照程序完成江城镇垃圾填埋场闭库封场、复耕及封场后的生活垃圾处理。

六、其他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一)环境保护及扶贫等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成效明显。

一是水污染等项目的资金管理得到明显规范。澄江县租地及补偿款多拨的112万元已全部收缴财政,挪用的68万元已计入山冲河工程投资,长期未结算的3306万元已进行了清理。澄江、通海等3个县区滞留闲置、扩大开支范围等资金已上缴财政137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12万元、已调整使用9万元;对将伙食及公务用餐补助15万元存入经办人员私人储蓄卡的问题,江川区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和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款2万元已上缴财政。

二是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手续更加完善。江川区九溪片区污水处理工程未正常发挥效益的问题,已由江川净源污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对江苏诺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合同履行情况采取了追责措施;扶贫项目进度各乡镇正加快推进,安化乡整乡推进项目完成进度65%,6个行政村整村推进基建类项目已全面开工,项目报账率达54%,9个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已全部启动;对建档立卡对象实行动态调整,已剔除不符合条件农户34户111人,使建档立卡对象更为精准;对6个乡镇精准脱贫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督促各部门编制专项扶贫实施方案和行业扶贫措施,进行了多部门资金整合。

三是全市扶贫系统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成效显著。元江县已拨付扶贫专项资金725万元;峨山县已上缴易地搬迁扶贫闲置资金119万元;易门、新平2个县挪用扶贫资金83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红塔区、元江县已收回虚报冒领套取扶贫资金55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给予3人通报和诫勉问责;澄江、易门2个县已收回超标准、超范围安排或发放的扶贫资金4万元。

(二)融资资金使用率有待提高。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融资资金监管,已督促拨付使用融资资金16.46亿元,其余11.54亿元将继续督促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切实降低资金使用成本。高新区已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加快项目进度,闲置资金8.61亿元已安排使用。

(三)其他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毕。市中医医院已将应缴未缴的预算款和长期结余闲置的专项资金1584万元上缴财政;市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中心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424万元已进行账务调整;4个单位通过系统升级、增加系统控制、建立完善系统管理制度等措施,消除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控制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促进了信息化资产和数据的安全、完整。

七、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在2017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三条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和落实。一是制定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和《玉溪市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并明确编制2018年预算时开始实施上述办法和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财政理财水平。

八、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打算

尽管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要从源头上解决违规问题,还需付出长期的努力。下一步将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落实整改责任。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责任单位“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管、亲自抓,制定整改方案、措施和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将整改情况纳入考核,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全面、到位。

(二)着力强化整改督促检查和追责问责。监察、督查、审计等监督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相关领域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机制,对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审计整改建设性作用。

(三)着力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相关部门要在及时纠正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通过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等方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遏制同类问题再发生。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完善有关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

玉溪市审计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