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武继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武继昌 任玉溪市移民开发局局长,免去云南省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管委会主任、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局长职务;
曾丽娟 任玉溪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县级);
杨丽萍 任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玉溪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副县级)职务;
沈永生 任玉溪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杨益昌 任玉溪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副县级),免去玉溪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副县级)、玉溪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兼)职务;
李艳红 任玉溪市商务局副局长,免去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邹明佑 任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玉光 任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免去市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王 衍 任玉溪市商务局调研员,免去玉溪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应勇 任玉溪市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
施南鸿 任玉溪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李 荣 任玉溪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龚继云 任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
杨 敏 任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调研员;
唐建民 免去玉溪市移民开发局局长职务;
金志林 免去玉溪市防震减灾局局长职务;
普昌文 免去玉溪市能源局局长(兼)职务;
杨建萍 免去玉溪市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正县级)职务;
张 敏 免去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职务;
刘玉龙 免去玉溪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职务;
王 科 免去玉溪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玉溪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兼)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师燕忠 保留原职级待遇;
夏从实 免去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职务,提前退休;
雷 毅 提前退休。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