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云南省林业厅对玉溪抚仙湖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12-18 来源:云南省林业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4〕44号),按照《云南省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办法》和《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标准(DB53/T626-2014),拟将玉溪抚仙湖认定为省级重要湿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云南省林业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

2017年12月18日至22日(5个工作日)。

二、云南省林业厅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传真:0871-65090187;

电子邮件:ynsd65090187@163.com;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信封请注明省级重要湿地公示);

邮政编码:650224。

三、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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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玉溪抚仙湖省级重要湿地界线图

云南省林业厅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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