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集中办理2018年度玉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09-15 来源:玉溪网

为确保2018年度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努力实现我市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2018年度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参保人员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二、集中办理时间:2017年9月至11月。

办理地点:城乡居民可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属地县区医保中心(局)申请办理。

三、玉溪市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 参保缴费咨询 待遇报销咨询

红塔区医保局 2031228 2293448

江川区医保中心 8013434 8013254

通海县医保局 3023617 3022049

华宁县医保中心 5021010 5018443

易门县医保中心 4967746 4968759

峨山县医保中心 4010356 4017532

新平县医保中心 7011669 7010456 7011591

元江县医保中心 6011371 6018100 6013341 6013340

澄江县医保中心 15706964620 15706964624

四、监督电话:

参保缴费:2011673

待遇报销:2030949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及时办理。

特此通告!

玉溪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