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加强文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中国文联第十次、中国作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发〔2015〕27号)、《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文艺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36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市文艺工作,推动玉溪文艺事业实现跨越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文艺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文艺工作的重要作用。文艺是民族精神的火炬,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民族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文艺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文艺工作,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充分运用文艺引领时代风尚、鼓舞人民前进、推动社会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华文化繁荣兴盛,离不开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举精神旗帜、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是当代中国文艺的崇高使命。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是文艺工作者的神圣职责。文艺工作在传承优秀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丰富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实现玉溪奋力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国梦玉溪篇章的奋斗目标,文艺工作的作用不可替代。
(二)文艺工作面临的形势。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玉溪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为文艺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内在动力、广阔空间。市委、市政府把文艺事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打造聂耳文化品牌,推进文化玉溪建设,优秀作品不断涌现,文艺队伍不断壮大,文艺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生动景象。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正确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辛勤耕耘、潜心创作,文艺创作成果丰硕。同时,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十分复杂,在巩固思想文化阵地、维护文化安全的任务更加紧迫的现实条件下,玉溪文艺发展水平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快速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对玉溪优秀历史文化的传承保护、挖掘利用不够,对文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引领作用认识不到位;文艺创作生产既缺数量又缺质量,文艺队伍青黄不接、文艺领军人物匮乏,文艺评论存在着“缺席”“缺位”现象。文艺环境、业态、格局深刻调整,创作、传播、消费深刻变化,引导、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手段方法亟须改革创新。
(三)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全会、市委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定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紧紧依靠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深入实践、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推出更多反映时代呼声、展现人民奋斗、振奋民族精神、陶冶高尚情操的优秀作品,不断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弘扬“玉汝于成,溪达四海”的玉溪精神,扎实推进文化玉溪建设,为玉溪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玉溪篇章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四)文艺工作的发展目标。通过努力,促进全市上下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社会进步的能力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玉溪精神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升,形成高度统一的文化自信;文艺创作生产全面繁荣,一大批精品力作得以涌现,更多的优秀作品获得省级、国家级奖项;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打造一批惠民文艺品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文化活动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走出去力度加大,文化交流的平台和渠道更加拓展;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的进展,规模不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造就一批文艺名家和领军人物,有更多的人才入选国家和省级高层次人才工程;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组织网络体系、管理制度体系和行业服务体系。
二、坚持社会主义文艺的根本方向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人民作为文艺的表现主体,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文艺工作者的天职,让人民成为文艺作品的主角,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从人民的伟大实践和丰富多彩的生活中汲取营养,不断进行生活和艺术的积累,不断进行美的发现和美的创造,让人民群众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成为文艺作品的主调,充分展示人民群众的理想追求、道德光辉,积极传递人民群众维护正义、向上向善的智慧与力量。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一切文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人民的冷暖、人民的幸福放在心中,把人民的喜怒哀乐倾注在自己的笔端,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坚定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和信心。以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照人民的生活、命运、情况,表达人民的心愿、心情、心声,把握人民对文艺作品质量、品位、风格等的期盼,通过形式多样的艺术创造,创作生产更多人民喜闻乐见、在人民中传之久远的优秀作品,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把人民群众的评判作为文艺作品的重要评价标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有机统一,推动文艺工作健康发展。
(六)自觉担当弘扬中国精神的神圣职责。把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作为文艺工作者的神圣职责,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活动,挖掘和讲述富有浓郁时代特色、生活气息的鲜活故事,讲述人们寻梦的理想、展示人们追梦的奋斗,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创作生产,通过精彩的故事、鲜活的语言、丰满的形象,使核心价值观生动活泼、活灵活现地体现在文艺作品中,潜移默化地转化为人们积极奋进的精神力量,让人们在文化熏陶中感悟认同社会主流价值,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方位贯穿、深层次融入。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的主旋律,组织实施爱国主义题材文艺创作,充分运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大力讴歌民族英雄,倾诉家国情怀,弘扬集体主义精神,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抵制否定中华文明、破坏民族团结、歪曲党史国史、诋毁国家形象、丑化人民群众的言论和行为,反对以洋为尊、唯洋是从,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中华文化立场,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以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对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玉溪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精心保护文化名胜古迹,推进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促进民族文化精品建设,扶持民族文化传习活动,促进民族文化交流合作,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文艺工作的主要任务
(七)加强文艺基础设施和文艺阵地建设。集中力量加快文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玉溪文学艺术馆、玉溪美术馆、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等一批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标志性建筑,改善文艺单位发展的设施条件。充分发挥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积极作用,建好用好剧场(院)、电影院、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传习馆、青少年宫、文化广场、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等各类文艺阵地,因地制宜举办各类展演展映展播展览和品读鉴赏传唱活动,让优秀文艺作品走进基层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加强电影院线建设和管理,积极推介放映优秀国产电影。打造广播电视文艺栏目节目品牌,推进文艺报刊品牌建设,加强重点文艺网站和文化传播网站建设,推进传统文艺阵地数字化改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各类文艺阵地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绝不给错误文艺思潮和不良文艺作品提供传播渠道。
(八)全力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牢固树立精品意识,提高创作组织化程度,优化创作生产机制,强化优势门类,突破薄弱领域,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特点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经得住历史检验的精品佳作,努力形成玉溪文艺创作的良好局面。组织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科学规划民族文化、重大革命和历史、改革开放现实、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建设、青少年题材等创作题材,加强创作生产规划引导,加大创作扶持,全力推进文学、戏剧、影视、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曲艺、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各个艺术门类的精品创作,推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积极参与经过批准的全国性重大文艺评选展示活动,在全国文艺舞台不断绽放玉溪风采。努力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艺创作优势,不断推出具有时代特征、中国气派、玉溪精神的优秀文艺作品和媒体文艺栏目节目。规划建立一批文艺创作基地,扶持一批实力强大的文艺创作团队、一批有特色的地方创作群体、一批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的文艺品牌,努力提升玉溪文艺影响力。
(九)努力推动基层群众文艺全面繁荣。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使蕴藏于群众中的文化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坚持文化惠民,促进文化共享,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定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健全群众文艺工作网络,发挥基层文联、文艺家协会、文艺组织、文化单位在群众文艺创作和文化服务中的引领作用。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壮大民间文艺力量,引导业余文艺社团、民间剧团、演出队、老年大学以及青少年文艺群体、网络文艺社群、社区和企业文艺骨干、乡土文化能人等广泛开展文艺创作和文化服务活动。开展送文化系列活动,打造文化惠民品牌,持续开展“送欢乐·下基层”“送文化下乡”“文化进万家”“文化大篷车”、文艺志愿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全民阅读等活动,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策划主题活动,提高社区文化、村镇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网络文化建设水平,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群众文化形态,引导群众在参与中自我表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搭建交流平台、创新载体形式、建立激励机制,展示群众文艺创作成果,提升群众文艺发展水平。鼓励群众文艺与旅游、体育及民俗活动相结合。
(十)切实加强文艺理论和评论工作。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继承中国传统文艺理论评论优秀遗产,批判借鉴外国文艺理论,研究梳理、弘扬创新中华美学精神,推动美德、美学、美文相结合,展现当代中国审美风范,更加有效地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实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评论建设工程,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加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教育,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贯穿到课堂教学和文艺评论实践各环节。成立玉溪市文艺评论家协会,重视培养青年评论人才,建设高水平文艺理论评论队伍,扶持重点文艺评论力量,发挥文艺评论组织积极作用,加强艺术科研机构、艺术学科规划和高校文艺理论评论专业建设。办好文艺理论评论报刊、网站和栏目,拓展文艺理论评论传播有效途径。加强玉溪文艺研究推介,扩大玉溪文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一)积极引领网络文艺健康发展。坚持“重在建设和发展、管理、引导并重”的方针,实施网络文艺精品创作传播计划,鼓励推出优秀网络原创作品,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戏剧、网络演出、微电影等新兴文艺类型有序发展,促进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鼓励作家艺术家积极运用网络创作传播优秀作品。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把握传播规律,加强玉溪重点文艺网站和文化传播网站建设,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型载体,促进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加强内容管理,创新管理方式,规范传播秩序,促进网络文艺绿色健康,让正能量引领网络文艺发展。
(十二)大力推动优秀作品对外传播。充分运用生动鲜明的文艺形式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精神、展示中国魅力,持续提升中华文化传播力影响力。深入挖掘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昂扬向上的红色文化、充满生机的当代文化,推出符合对外传播规律、易为国内外受众接受的优秀作品,增强玉溪文艺的吸引力感召力。利用国际国内、政府民间多种渠道和平台,拓展文化艺术交流合作,推介玉溪优秀文艺作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围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目标定位,制定实施文化艺术合作交流计划,打造文化艺术交流品牌,提升玉溪文艺影响力。编创具有本地特色的优秀花灯剧、滇剧和地方特色的民族歌舞剧目,借助国内外平台,展示玉溪的独特魅力;鼓励文艺团队参加相关展演和赛事,提高玉溪在全省、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与省内外文艺团体、文化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的合作,提升我市研究、创作、演艺水平;欢迎国内外优秀文化单位前来演出展览,促进玉溪文艺表演和欣赏水平,鼓励民间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吸收借鉴外地优秀文化成果;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的对外交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影视剧制作单位积极投拍玉溪题材的影视作品;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走出去”发展,提高文化商品在服务贸易中的比重。
(十三)加快建设德艺双馨文艺队伍。推进“云岭文化名家工程”和“四个一批”人才工程,造就一批人民喜爱的名家大师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组织实施玉溪市“十百千万”文艺人才工程,争取用五至十年的时间,培养造就十名省级重点文艺家、百名市级文艺领军人物、千名县级文艺创作骨干、万名文艺活动积极分子,构建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素质优良、实力强大的文艺创作队伍。加大文艺名家资助扶持和宣传推介力度,逐步探索实行重点创作项目负责制、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和文艺名家工作室制度,引进国内外知名文艺家和文艺团队进驻玉溪,以优秀人才为核心集聚各类文艺人才,使玉溪成为富有吸引力和创造力的文艺人才集聚地。加强文艺人才小高地建设,着力提升玉溪画家群、玉溪作家群、玉溪摄影团队、玉溪民族歌舞乐和玉溪滇剧、花灯剧代表人物的知名度。抓好文艺管理、创作、表演、评论、传播等各类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推送文艺人才进入国家扶持培养计划,提高玉溪文艺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各类学校艺术教育,改进专业艺术教育工作,发挥院校和艺术教育机构在文艺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加大中青年文艺拔尖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滇剧、花灯剧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人才的培养扶持,支持他们主持重大课题、承担重点项目、领衔重要演出,帮助他们成长为名家大师。持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结对子、种文化”、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队帮扶等活动,组织专业文艺工作者到基层教、学、帮、带,鼓励优秀文艺人才服务基层群众、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实施中小学艺术教育计划,鼓励艺术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支持高校艺术学院与各县区结对建立创作实践基地。
(十四)加强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的管理工作。制定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政策措施,大力扶持基层文化人才、乡土文化能人、民族地区文艺人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较高的基层文化队伍。扩大文艺工作覆盖面,做好各类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新的文艺组织,以及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独立演员歌手、自由美术工作者等新的文艺群体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对繁荣文艺的积极作用。各级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文联等部门和团体,要为他们在项目申报、教育培训、展演展示、参赛参评、发展会员、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享有同等待遇。文化园区、新的文艺群体聚居区所在基层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使他们成长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成为繁荣文艺的新生力量。
四、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
(十五)加强对文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从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准确把握党性和人民性、政治立场和创作自由的关系,把文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贯彻好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把握文艺发展正确方向,提高创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防止把文艺创作生产完全交由市场调节的倾向。各级政府要把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支持文艺发展的各项政策,制定本地区支持文艺发展具体措施,不断加大文艺事业投入力度。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文艺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抓总,文化广电、教育、新闻出版、文联等部门和团体协同推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文艺工作新格局。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文联和文艺单位党的建设,选好配强文艺单位领导班子,把讲政治、懂业务、能干事、愿服务的干部选拔充实到文艺工作领导岗位上来。加强文艺界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严明纪律,反对腐败,改进作风,树立形象。
(十六)深化文艺工作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扎实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健全和完善玉溪文艺发展机构,建立健全有利于出作品、出人才、出效益的体制机制。发挥各类文化企业市场主体作用,运用市场机制,调动作家艺术家积极性,推动多出优秀作品和开展优质文化服务。落实和完善对文化单位的配套改革政策,支持他们做大做强,激发创作生产积极性,助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完善各项文艺扶持政策,加大对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扶持,加大对重点文艺期刊、重点文艺网站的扶持,加快落实国家支持电影、地方戏曲等繁荣发展的政策措施。把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文化活动、重大文艺项目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和基金,向弘扬中国梦时代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玉溪民族文化等方面的文艺创作倾斜,重点支持传递向上向善价值观的青少年文艺创作和推广。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两轮驱动,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完善政府采购、项目补贴、贷款贴息、捐资激励等制度,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等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精品创作和公益文化活动,逐步建立健全文艺创作生产资助体系。推进艺术教育教学转型发展,推动学校与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和设施共建共享,对传统戏曲和民族戏曲教育实行减免学费的政策。
(十七)加大对文艺创作生产的扶持力度。用符合文艺规律的方式领导文艺事业,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和艺术民主,保护好文艺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创作上热情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一切创作才能充分涌流的良好环境。积极推荐成就卓著的文艺工作者参加国家、省、市各类优秀人才项目和工程评选,加大对知名文艺家的宣传推介力度。完善文艺人才职称职务评聘措施和办法,加大对特殊专业艺术人才培养选拔力度。要加大对文艺事业和文艺创作的投入,从2016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重点文艺精品项目的创作扶持,以后视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获奖数量适度增加;如遇国家级重大奖项,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给予扶持;各县区也要设立文艺创作专项资金,加大对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的投入,加强对评论、宣传和推广的保障。精心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艺术基金及相关方面资金扶持项目。建立健全反映文艺创作和文艺服务综合质量的评价体系,把政治导向、价值取向、专家评价、群众口碑、市场检验作为评价标准,引导文艺健康发展。
(十八)加大对文联和文艺家协会的支持保障力度。文联和各文艺家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文联及各文艺家协会的支持保障力度,在组织建设、人员编制、工作经费、人才队伍、阵地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定期听取文联工作汇报,有针对性地解决文联和文艺家协会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支持其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在行业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文联及各文艺家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加强引领、坚定立场,加强联络、凝聚力量,增强本领、提升影响,加强沟通、树立形象,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改进工作机制、工作作风和方法手段,避免机关化、行政化和脱离群众现象,真正成为文艺工作者的温馨之家。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文艺繁荣发展的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