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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首批公租房14日开始申请

发布时间:2013-10-1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中心城区首批公租房14日开始申请

11月29日结束 预计明年4月入住 
 

  10月10日,记者从红塔区住建局举办的红塔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政策业务培训会上获悉,红塔区将于10月14日启动中心城区首批4780套公租房申请工作。

  据介绍,本批公租房属玉溪市中心城区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万裕生态城),位于红塔区李棋街道办事处太极路以东,2011年9月开工建设,共建有公共租赁住房8320套。目前,首批配租的几幢房屋已封顶并转入室内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申请工作将持续至11月29日结束,申请到公租房的首批租户预计可于明年4月入住。

  根据相关规定,公租房的供应对象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稳定工作或创业、居住的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单身人士。申请公租房的收入条件,原则上以当年的工资收入为标准,家庭月收入实发工资6000元以内、单身人士月收入实发工资3000元以内。此外,申请者还需是以下四类人群之一:具有本地城镇户籍的居民(含农转城人员);非本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并在本地工作满1年以上的;非本地户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并在本地工作满1年以上的;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群体。

  申请者在申请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或居住证原件,到户籍(居住证)或工作所在地的社区或村委会领取填写《玉溪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毕业证书(明)、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社会保险交纳证明、住房和财产状况等,非当地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材料提交后,街道办或乡政府进行入户调查和访问、初审,初审完成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最后,由红塔区住建局进行终审,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行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通过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申请人可根据选择的地点和户型面积进行选房,选定住房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选房确认书。

  为了方便居民生活,该区域还将配套建设社区商业用房、服务用房、幼儿园等。公租房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用,待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