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提高至40万 可置换商业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趋好
贷款额提高至40万 可置换商业住房贷款
近日,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量大增。受公积金政策调整的影响,很多市民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咨询贷款置换手续。
3月26日,记者从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玉溪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趋好。目前,家庭户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4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0年;住房公积金房贷还可以置换商业房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为满足全市广大职工购建住房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作了调整。以前,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额最高为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20年。调整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额最高为40万元。其中,单职工最高可贷30万元,家庭户(夫妻)最高可贷4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同时,我市从3月份开始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相关文件称:职工申请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应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且尚有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余额,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限额内置换,置换金额包括还未发放的分次贷款。
26日下午,记者在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看到,前来咨询公积金贷款置换商贷的市民络绎不绝,打电话询问的市民也不少。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月已有多位市民办成了公积金贷款和商贷的置换。但由于购房情况、抵押情况、个人征信报告等存在不同,市民要完成置换还要办很多手续,仅首次提交的材料就有8种之多。多位市民对此政策也是褒奖有加。有市民认为,玉溪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贷款上限和贷款期限,符合近年来商品房房价上涨趋势,这种调整更有利于职工解决自住房问题。公积金贷款置换商贷后,职工可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偿还房贷,部分减轻了房贷还款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