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管局夜查非法捕鱼
执法人员正在清理当晚收缴的渔具。
环湖三县联合行动 共收缴渔网27张 “灯光诱捕”设备25套 渔船2艘
4月18日晚,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江川、澄江、华宁三县执法大队开展禁渔期偷捕专项整治行动。
从4月1日至8月31日,抚仙湖全面进入禁渔期,期间将禁止任何捕鱼行为。4月18日晚的行动旨在进一步推进抚仙湖禁渔工作的纵深开展,惩治违法捕捞行为,确保禁渔制度的顺利实施。
当晚8时,江川、澄江、华宁三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驱船到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集中,市抚仙湖管理局副调研员施文伟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布置后,行动正式开始。
8点30分左右,准备就绪的35名执法人员跳上快艇,从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驻地出发,分组沿江川—澄江—华宁水域进行突击巡查,范围遍及整个抚仙湖水域。记者跟随该支队的执法人员一起登上一艘快艇,驶向澄江海口方向。大约几十分钟后,在澄江县海口镇附近的一处湖面上看到一名男子划着小船,带着捕鱼工具正在操作,该男子手中还提着一个编织袋,见执法人员的船只赶到,他慌慌张张地试图从湖中心向岸上逃走,但被执法人员拦了下来并暂扣了渔具。男子自称姓吴,今年36岁,是澄江县海口镇人。“我知道现在是禁渔期,但是今晚刮北风,有利于捕鱼,所以我就出来撒网碰碰运气。”男子说。
10点20分左右,执法人员又在澄江县右所镇小湾村委会大湾村附近的湖面上发现了一艘渔船,船上的一男一女正在深水区非法捕鱼,执法快艇迅速向其靠拢,却发现一张巨大的渔网铺在船下的水中。执法人员将渔网暂扣,并告诫两人现在是禁渔期,不准在此捕鱼,将其及时劝阻回岸。
巡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澄江县右所镇矣旧村一带水域,采用“灯光诱捕”方式违法偷捕行为较为突出,执法人员收缴了全部网具。据执法人员介绍,“灯光诱捕”是附近渔民今年新“发明”的一种捕捞方式,是把8至10伏的可充电电筒固定在悬挂刺网的塑料泡沫上,夜间打开,光线顺渔网投到水下,利用鱼类趋光的习性,用灯光引诱鱼类入网。“灯光诱捕”容易造成过度捕捞,导致鱼类数目锐减,对渔业资源造成极大的破坏,并且破坏了湖中的生物链,使微生物和浮游动植物过度繁殖,直接导致抚仙湖水质恶化,所以,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明令禁止使用“灯光诱捕”。
11点06分左右,沿湖巡逻的执法人员又在澄江县右所镇小湾村委会大湾村附近的湖面上查获两艘正在非法捕鱼的船只,执法人员立即对船上4人的违法捕捞行为予以制止,暂扣其网具和船只,并带4人到澄江县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次日凌晨,专项行动结束。此次专项行动共收缴渔网27张,“灯光诱捕”设备25套,没收渔船2艘,有效地打击了违法偷捕者的嚣张气焰,为下一步禁渔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市抚仙湖管理局副调研员施文伟介绍,实施禁渔期制度是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其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尤其是在夜间作业等一系列问题。在此期间,他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