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D530000201806250010)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02 来源: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我市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256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迅即安排通海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转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存在问题已立行立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投诉反映:“通海县玉秀路(音译)5号公积金管理部住宅小区,办公路入口处有人养了4、5只鸡,气味难闻,影响周边环境卫生。玉秀路(音译)3号临街商铺做木楼梯,粉尘、油漆的混合物沾到上层住户窗户上,影响住户的居住。”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1、投诉件中所指玉秀路(音译)5号公积金管理部住宅小区,实际地点为通海县挹秀路5号(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宅小区)。养鸡的是该小区姓刘、王夫妻。2、投诉件中所指玉秀路(音译)3号临街商铺做木楼梯,实际地点为通海县挹秀路东苑小区商业街“通海县宝英木楼梯扶手经营部”,经营者:艾承连。

二、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5日,我市接到投诉转办单后,及时安排通海县和市直相关部门对举报对象进行调查核实。

2018年6月26日,通海县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举报“通海县玉秀路(音译)5号公积金管理部住宅小区,办公路入口处有人养了4、5只鸡,气味难闻,影响周边环境卫生”的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养鸡地点为通海县挹秀路5号(公积金管理中心住宅小区),具体养鸡位置为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楼楼梯下面,养鸡数量3只,铁制鸡笼2个(1.6米×0.4米×0.4米),鸡笼底下有少许鸡粪,闻到鸡粪气味。该部分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二)关于举报“玉秀路(音译)3号临街商铺做木楼梯,粉尘、油漆的混合物沾到上层住户窗户上,影响住户的居住”的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地点为挹秀路东苑小区商业街“通海县宝英木楼梯扶手经营部”。该商户零售铺面为东苑小区商业街1楼1-30号,并租用东苑小区商业街2楼2-20和2-21号两间房屋(此商铺独立位于东苑小区西侧,实际总层数为2层)加工木楼梯,涉及打磨、粘接、粉刷清光漆3道工序,产生粉尘和油漆气味。关于“粉尘、油漆的混合物沾到上层住户窗户上”的情况,经现场询问周边住户,此类情况目前不存在,实地查看相邻住房,未发现此类情况。该部分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三、存在问题

(一)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宅小区2幢住户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楼楼梯下面养鸡所产生的粪便臭味,影响周边环境卫生。

(二)通海县宝英木楼梯扶手经营部租用东苑小区商业街2楼2-20和2-21号房屋加工木楼梯产生的粉尘和油漆气味影响周边住户生活环境。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此举报件部分属实(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楼楼梯下面养鸡影响周边环境卫生,宝英木楼梯扶手经营部加工木楼梯影响住户的生活环境属实,其余不属实)。

(一)2018年6月26日,由秀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县公安局、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前往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宅小区现场,批评教育刘、王夫妻,要求遵守社会公德。刘、王夫妻即时处置圈养的3只鸡,搬走鸡笼等相关设施,同时清理卫生,并承诺今后不再在小区内养鸡。

2018年6月26日13︰30,经现场核实查看,刘、王夫妻已整改清理完毕。

(二)2018年6月26日,由秀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县公安局、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前往通海县宝英木楼梯扶手经营部进行检查,经工作组做工作,经营者艾承连自愿于当日自行清理搬走东苑小区商业街2楼2-20和2-21号房屋加工木楼梯的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等,并表示今后不在该处加工木楼梯。

2018年6月26日20时,经秀山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现场查看核实,通海县宝英木楼梯扶手经营部已整改清理完毕。

五、信息公开情况

该举报交办件办理情况已在通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onghai.gov.cn/hjbhdchtk4264/20180623/920221.html)向社会公开。

六、下一步措施

(一)对于涉及群众环境权益的污染投诉举报案件,我市将一如既往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调查处理,妥善化解各类环境矛盾,对环境违法问题将坚持依法从严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二)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压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三)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及时发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主动作为,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