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X530000201806210038)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6-27 来源: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我市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202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迅即安排通海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转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件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投诉人称:“通海县园丁小区内有一王姓住户,一直在小区内的房间里养鸡,鸡粪的臭味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核实,投诉件中所指在通海县园丁小区房间内养鸡的住户,户主姓陶、王,养鸡地点位于通海县园丁小区。

二、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2日,通海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投诉件中所指地点为通海县园丁小区一库房,面积约11平方米,养鸡的住户为陶、王。检查发现其库房内放置铁制空鸡笼两个,竹制空鸡笼一个,现场无正在圈养的生鸡,但有养鸡的痕迹。铁制鸡笼内残留有少许鸡粪,竹制鸡笼内未发现鸡粪,鸡粪臭味对楼上住户有影响。该住户的养鸡行为不属于长期养殖,属临时圈养(偶尔从农村老家带来几只鸡,间歇性临时圈养)。

三、存在问题

该住户在园丁小区内养鸡的地点,位于小区内一库房,鸡粪臭味影响楼上住户的日常生活。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此举报件基本属实。

通海县相关部门于2018年6月22日前往现场,因住户在外出差,已电话通知该住户搬走鸡笼,清洁库房,教育住户守规矩、讲道德,不再发生类似行为,住户主动承诺会立即委托物管人员前往清理;当日物管人员已将鸡笼搬走,并清理残留鸡粪。

要求通海县园丁小区鑫达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立即开展类似情况的排查,一经发现从严从快处理,维护小区良好生活环境。

五、信息公开情况

该举报交办件办理情况已在通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onghai.gov.cn/hjbhdchtk4264/20180623/920220.html)向社会公开。

六、下一步措施

(一)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加大宣传,搞好整治。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物业公司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切实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