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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冬春两季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高发期,各地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频繁,特别是节庆活动期间人流物流多,燃放烟花爆竹多,诱发火灾的因素大大增加,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风险剧增。为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杜绝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履行《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紧紧围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深入研判本地区、本行业季节性火灾特点和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及时部署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主管)职责,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以《玉溪市行业部门消防工作标准化管理手册》为指导,全面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级政府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努力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面开展今冬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措施,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冬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紧盯“四节”“两会”等重大节事活动,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电商经营企业、城市大型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居民住宅小区等单位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及时整改消除省综治办挂牌督办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全面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深化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有效提升火灾防控基础。教育部门要组织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民政部门要组织对养老院、福利院及其它社会福利机构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住建部门要保障城镇消防设施建设,加强对市政消火栓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建成率和完好率达标;要把消防管理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内容,切实提高城市物防、技防水平。规划部门要全力推动消防专项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确保年内所有城区、重点镇和一般建制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订。文化部门要组织开展古城、古镇、文物古建筑和传统村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落实“一项一策”要求;要组织对网吧、游戏室和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卫生部门要组织对各类医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国资部门要组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各类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商、质监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发文部署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机制,疏通共享,依法处理一批违规企业。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开展联合检查行动,突出抓好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进行严格管控。旅游部门要组织对宾馆酒店、旅游景点景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电力部门要深入单位、居民社区开展电气设施、线路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推动住户对线路老化损坏、乱拉乱接等问题进行整改。公安机关要发动多警种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动员部署,紧盯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督促进行整改销案;要切实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安全保卫,督促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六加一”措施,深化“四个能力”建设;突出重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管控力度,实行常态化消防监管,杜绝小单位发生大火灾。乡镇(街道)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组织,定人定岗,明确各级网格员工作职责,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并制作标准化档案台账;要积极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督促行政村(社区)加强自我管理,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行动,建立微型消防站,及时处置初起火灾。

  三、广泛宣传,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各县区要切实加大消防宣传培训力度。一是要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为抓手,重点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等专项活动。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消防服务开展宣传培训,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二是要紧紧依托广播、电视,微博和微信等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结合季节火灾特点,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公益广告和案例宣传,提醒公众关注消防安全。要利用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三是要着力抓好“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紧扣“活动”主题,形成强大的社会声势。重大节事活动期间,要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等宣传骨干作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四是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组织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单位、社区负责人和管理人集中开展一次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四、加强联动,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县区要针对冬春季大风、雨雪、冰冻等气候特点,切实做好综合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联勤联动机制,规范应急处置程序,辖区公安、住建、地震、安监、环保、卫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1次联合实战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上、打得赢”。公安消防部队是应急救援的重要组成力量,要加强熟悉演练行动,及时修订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最大限度保障人员和装备建设。要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和居民住宅楼消火栓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充分发动微型消防站配合开展行动,将其纳入指挥调度体系,建立联勤联训机制。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期间,各县区要扎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准备,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做到科学调度和指挥,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