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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公告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3-1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6年11月14日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予以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4日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

  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营造良好经济社会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53号)要求,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已出台的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经过清理审查,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简政放权要求,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妨碍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同现行法律法规不协调甚至相抵触的2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经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玉溪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玉溪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及文号

1

关于印发《对玉溪市红塔区范围内燃煤锅炉、炉灶进行整治的意见》的通知(玉政发〔1998〕75号)

2

关于印发《玉溪市实施〈云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政发〔1999〕111号)

3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和《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00〕6号)

4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市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玉政发〔2000〕7号)

5

批转玉溪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小型水利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00〕50号)

6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00〕87号)

7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发〔2002〕82号)

8

关于印发《加强我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政办发〔2002〕145号)

9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防震减灾实施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03〕78号)

10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通知(玉政发〔2004〕26号)

11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04〕74号)

12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玉溪市投资环境公开测评办法(试行)的通知(玉政办发〔2004〕150号)

13

玉溪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公告2号)

14

玉溪市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公告7号)

15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一区四县境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衣粉的通告(市政府公告9号)

16

玉溪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市政府公告10号)

17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摩托车自行车通行停放管理的通告(市政府公告11号)

18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道路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府公告12号)

19

玉溪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公告20号)

20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市政府公告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