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玉溪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职责及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17-03-1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省市关于外事和侨务工作的指示、决定;根据授权,协调有关部门的外事活动,督促、检查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外事、侨务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情况;归口管理全市外事、侨务工作,协调全市重大外事、侨务工作。

  (二)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侨务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外事、侨务工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利用外事、侨务交往渠道,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海外华人、华侨;接待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来玉采访的外国记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市级领导出访的报批工作和具体出访事宜;做好市级领导出席重大外事、侨务活动的安排工作;做好全市对外礼宾事项的协调、指导工作。

  (五)统一办理各县区、市直部门派遣因公出国人员和赴港澳人员的市内有关手续;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对出访人员进行外事纪律教育;了解掌握出访活动和出访成果。

  (六)负责与外国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管理玉溪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指导开展民间对外交往活动。

  (七)做好与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重点社团的联络工作;落实侨务政策,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管理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配合涉侨县区党委政府做好归侨侨眷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和港澳同胞到玉溪定居的工作;开展涉侨宣传、文化、华文教育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协同有关部门编辑发行我市对外宣传品,做好对外参观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做好玉溪网英文版管理。

  (九)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在我市的外国专家及其他外籍人员;牵头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玉活动和市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负责玉溪市处置涉外突发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协调、管理我市国际合作项目的有关事宜;办理我市有关单位或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以及接受国外援助涉外事项的审核、报批等工作。

  (十一)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规则

  (一)原则上按照市政府外事侨务办的《规章制度》办理。

  (二)原则管理模式:主任→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任。

  (三)主任或授权的分管领导也可“一竿子到底”进行工作督查、进行“急、难、重”工作部署、指挥、或牵头实施。

  (四)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行政的原则和有关管理程序办事。未经班子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或未经单位主要领导授权,任何个人无权就重大事项向上级部门、同级部门、下级部门汇报或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