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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新平县供电所合同工2011年1、2月工资未发放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1-04-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新平县供电公司的一职工反映,新平县供电所合同工2011年1、2月的工资至今未发放,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帮助解决。 获悉反映的问题后,新平供电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是:新平供电有限公司为加强农村用电管理,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招用119名农村电工(属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机构与农村电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该公司向劳务派遣机构给付劳务费,公司与农村电工属劳动力租赁关系。今年年初,为提高农村电工待遇,公司决定将农村电工工资由每月700元左右提高到1300元左右。此次工资调整涉及岗位、人数较多,收入分配方案较为复杂,加之劳务派遣中介机构要针对每一位农村电工的“五险”作变更,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所以导致工资延期发放。目前,公司调资工作已结束,农村电工2011年1、2月份工资已按新的工资方案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