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结果

玉溪市民政局对政协玉溪市六届二次会议第020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玉溪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04

徐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已交我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关注!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内容和措施全面实在,也是我们现在正在推动建设的工作内容和今后持续努力的方向,我们表示完全赞同。

玉溪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民政局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在市级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近年来正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安排不断持续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着力构建养老服务发展机制。玉溪市民政局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牵头职责,始终坚持规划引领的理念,按照


国家、省级民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与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同步,先后牵头制定十二五十三五、“十四区”玉溪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市运营养老机构53家,运营养老机构床位4159张,入住在院服务对象数1258人。其中,公办养老机构45家,床位数3358张;公建民营养老机构3家,床位数456张;社会办养老机构5家,床位数345张。已批准建设在建和建成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265。其它各类村、组老年活动中心等日较照料设施2343个。县级失能照护机构已经实现全覆盖,乡镇(街道)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80%以上,逐步向提供全社会的普惠性基本养老服务方向发展。

二是着力加强养老服务发展制度保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印发《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玉溪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行动方案(试行)》《玉溪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方案》、《关于开展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玉溪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玉溪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责任分工方案》、《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玉溪市加快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玉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等系列养老服务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三是着力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每年按照不低于55%以上要求支持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重点支持构建各级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的机构(设施)新建项目资金配套和缺口补助、消防等安全隐患整改、内外环境的改造提升等每年将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经费400万元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对社会力量新建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按照自主建设和租赁5年以上分别以每张床位1万元和5000元的一次性床位建设给予补贴支持。同时,对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在职在编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人员工资据实分别列入市、县级财政预算给予全面保障。

四是多措并举促进养老服务规范和质量提升。分类实施公办养老机构运行机制确保提供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和示范引领作用,在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行管理上采取一地一策、一院一案的措施,有条件成立正式机构、争取事业编制的,就按事业单位成立登记程序报请各级编委批准成立新的事业单位。对无法争取成立事业单位的公办养老机构,我们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由乡镇(街道)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任养老机构法人,并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解决养老护理人员队伍问题不断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分类分层、因地制宜提供各类照料服务,规范建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除必要的日间照料功能设置外,标准统一设置厨房和餐厅,通过政府补助一点、集体经济投入一点、社会捐赠投入一点的三个一点模式广泛开展居家老年人助餐服务,并提供文体活动、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医疗卫生咨询等居家日间照料服务在红塔区引导社会力量探索开发居家照护APP、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等,以社区为单位将智慧养老与智慧社区建设有机结合,发展居家社区上门服务智慧养老新模式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综合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抽查检查机制,部门联合建立养老服务日常监制度,对登记备案执业的养老机构市级按比例和县级全覆盖动态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通过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玉溪市已登记备案养老机构名单、玉溪市养老服务政策清单、玉溪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费发放情况、玉溪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投资指南等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对全市申请参评的49家养老机构统一启动开展13级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经初评、终评向社会公开公示等程序,共评出1级以上养老机构33家,占全市养老机构的58.06%,其中:评定为3级的有5家,评定为2级的有10家,评定为1级的有18家。为发挥示范效应,对获得等级评定的33家养老机构由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发了等级评定标志牌和等级证书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2020年开始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养老护理员3000多名,连续开展了两届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加大养老服务智慧化建设,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暨云南省互联网+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安心养老、一卡通等各类信息平台系统的信息,适时开展线上线下的双重管理和监督。

五是着力保障老年人享受福利权益。落实高龄和百岁以上长寿老年人保健补贴资金发放政策,按月全市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三个年龄段老年人分别按月发放每人50元、100元、300元的补贴。落实特困老年人财政全额供养和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政策使社会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实施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自2021年开始,共对符合条件671户困难老年人采取政府限额补助的办法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202341日起,实施全市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制度,对低保、分散供养特困对象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50元。

六是着力培育养老服务市场主体。按照以事业发展促进产业发展的养老服务发展要求,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在立足做好公办养老机构的基础上,玉溪市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注重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进程。2022年,将养老服务招商纳入全市招商平台,在全市范围内,精选出5个康养项目和9个公益性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纳入招商范围,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制作完成了《玉溪市养老产业招商推介宣传画册和宣传片。目前全市已有8家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的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通过公建民营改革,在优先满足县内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前提下,向社会开放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元江县老年公寓、新平县老年养护院、澄江市左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施公建民营改革成功引入云南傣乡巾帼康养服务有限公司进入玉溪养老服务市场。易门县已制定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全部乡(镇)敬老院由专业养老服务公司托管的公建民营养老模式探索工作。配合卫健部门推动实施医养结合,支持和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内设养老床位、主动进入、融入和拓展医养结合服务。红塔区百信医院成立医养融合中心新平县康茂医院成立新平康茂养护中心、峨山县中医医院成立养老护理中心、易门县重生医院成立易寿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医办养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切实全社会有需求的失智、失能、失独和空巢老人提供全面、专业的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在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同时,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化、多层次协调发展。

但玉溪市养老服务发展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受基层财政困难的影响,2019年以来,中央、省、市级补助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共计1.5亿元截至目前,各县(市、区)下拨使用资金8535万元,还未使用资金6465万元,资金使用率56.9%,大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被县级财政滞拨,严重影响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对标《“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玉溪市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建设规划》和徐委员提出的建议措施,会同市级有关部门不断加快全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