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启动DRGs付费制度改革
医改突破 玉溪市启动DRGs付费制度改革
为促进医务人员因病施治,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2015年,我市按照中央深化改革的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三医联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以DRGs付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一是科学进行DRGs病例分组,制定出每组病例的支付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收费。二是核定医疗机构的核心病种,建立有约束性的医疗服务支付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三是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加大医院绩效考核力度。四是建立分级诊疗机制和双向转诊程序,形成科学的就医导向。五是在全市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院统一推进,提高基金使用效益,防控基金运行风险。2015年3月,财政部社保司到玉溪调研医改工作,对DRGs付费制度改革给予充分肯定,并将我市列为财政部社保司DRGs付费制度改革的联系点。
目前,我市已在市第三人民医院、红塔区北城卫生院启动DRGs付费制度改革,并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在全市推广运用。市级财政前期已投入361万元用于DRGs付费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