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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主要街道沿线闲置地块规划处置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13-12-0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红塔区主要街道沿线闲置地块规划处置意见公示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规划局组织红塔分局及相关部门对红塔区主要街道沿线闲置地块现场调研、专题研究、会议讨论,形成处置意见后报经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会议决定,现将相关事项要求及处置意见公示如下:
 
一、处置意见及规划设计条件的出具
  市规划局将组织分局于近期出具各地块的处置意见、可建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根据规划设计条件,村组、社区、街道办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各街道办应将项目打包后,委托高水平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力求设计方案精品化、特色化,并尽快上报审批。
  各街道办、社区、相关居民小组要加快推进可建设地块的设计工作,争取十一月内能够启动建设,2014年春节前要有成效,力争2014年5月以前要全部完成。
 
二、基于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城市设计的原则,对相关地块的处置意见分为三个类别
  1、近期行动地块(15块)
  符合条件,马上可建成绿地、市政公共设施的地块。
 
  2、可开发地块(42块)
  按2009年版《玉溪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执行。
  (1)可单独开发的(33块)
  (2)可整合开发的(9块)
 
  3、控制引导地块(30块)
  近期不具备建设条件,先行控制,后期条件具备时可以建设的地块。详细情况如下:
  (一)凤凰街道(11块)
  1、近期行动地块(2块)

地块编号
产权单位
位置
面积
规划处置意见
FH-05
瓦窑1组
玉兴路与环山路交叉口正面及东南
16亩
与东部近面山绿化相结合,正对玉兴路的用地按绿地进行规划建设;南侧剩余带状用地在满足各类退让的前提下,按低层、滇中民居特色、精品配套小型商业建筑。
FH-06
瓦窑2组
环山路与聂耳路交叉口东南侧,东风大沟东侧
210平方米
作为街头绿地,结合泷水塘城市综合体项目,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2、可开发地块
  (1)可单独开发的地块(7块)

地块编号
产权单位
位置
面积
规划处置意见
FH-02
瓦窑2组
东风北路与玉兴路交叉口东南侧
4亩
按城市总体规划,此地块为教育用地,收储后作为市二幼扩展用地进行规划建设。
FH-03
瓦窑2组
玉兴路与紫艺路交叉口西南
6.25亩
两地块合并,与玉溪日报社合协商合作共建为后者的业务办公用房,并配套辐射本片区的商业服务设施。可按高层商业建筑规划建设(高度不大于40米)。
FH-04
瓦窑1组
市中医院北侧,临紫艺路
21.71亩
由土地权属单位与市中医院共同协商,使项目建成后作为医院的配套服务设施。可按高层商业建筑规划建设。
FH-08
瓦窑3组
凤凰路与抚仙
路交叉口
 
6.24亩
 
由政府收储,建设街头绿地,并配套公厕。
FH-09
瓦窑社区居委会和瓦窑3组,
抚仙路东侧
(宝奇酒庄、
方圆医院)
21.06亩
 
按多层商业办公建筑进行规划建设。
FH-10
瓦窑4组
红塔大道与东风大沟相交之西北
19.05亩
1、作为多层商业建筑规划建设。
2、地块东侧边界以河道蓝线(20米)退让线,不允许在生态绿廊内设置为本地块服务的场地、停车场等设施。
3、结合紧邻陶瓷厂及玉溪八中之区位条件,挖掘文化内涵,提升项目品质。鼓励合并开发。
FH-11
瓦窑1组
聂耳路75-1、75-2号市排水公司巷道内
7.69亩
北侧地块可建多层公房,南侧地块建生态停车场,指标体系统一计算,留足小区道路及红线退让。

  (2)可整合开发的地块(2块)

地块编号
产权单位
位置
面积
规划处置意见
FH-01
瓦窑1组、14组
 
东风北路与许家湾路交叉口东侧
19.65亩
三个地块合并开发,许家湾路延长线线型向北适当偏移,使南侧地块更大更完整,建设以办公为主的中高层或多层综合楼,细化上报方案,作日照分析。北侧剩余的零星用地用于生态停车场及绿地建设;在北侧用地较宽处设公厕一座。
FH-07
瓦窑13组
东风路西侧
4.02亩
扣除尖角部分可建多层商业办公建筑,尖角部分作配套绿化,纳入绿地指标计算

 
  3、控制引导地块(0块)
 
  二、玉带街道(17块)
  1、近期行动地块(3块)

地块编号
产权单位
位置
面积
规划处置意见
YD-03
中卫社区二、三组
七星街与中卫路交叉口西侧,两侧接道路
1.44亩
暂时作为生态停车场使用,未来与城中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YD-04
中卫一组
东接乡镇企业局,南接玉兴路延伸段,北侧、西侧紧接玉溪环球彩印纸盒公司生活区
2.35亩
按小区配套的低层精品商业办公建筑进行规划建设。
YD-05
中卫一组
玉兴路延伸段与中卫路交叉口,中卫路东侧和西侧
0.77亩
作为小区内配套的生态停车场。未来与城中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2、可开发地块
  (1)可单独开发的地块(7块)

地块编号
产权单位
位置
面积
规划处置意见
YD-01
中卫六组
昆玉高速公路西侧
39.61亩
退让昆玉高速公路防护绿地后,有土地合法手续的可以用作村内公共设施用地,没有土地合法手续的恢复为农用地。
YD-02
中卫社区三组
彩虹路与中卫西路交叉口东侧(昆玉高速公路旁)
2.55亩
按低层商业建筑进行规划建设,建筑后置,精品设计。
YD-06
中卫社区居委会
玉兴路延伸段与珊瑚路交叉口西侧
7.25亩
可建高层商业办公建筑,建筑后置,精品设计,打造节点景观。
YD-08
郑井三组
玉带路以西,东接市第一塑料厂生活区,南接玉带路,西接昆玉铁路,北接汇溪路。
13.39亩
土地由政府收储后出让。按规划开发建设商品住宅,按6-12层、容积率不大3.0控制。
YD-11
郑井七组
火车站南侧,玉蒙铁路东侧
29.43亩
退让后不可建地块按绿地功能控制,可建地块建社区小组公房,低层控制,滇中民居特色设计。
YD-15
冯井三、四、五组
昆磨高速西,冯井村东侧
36.82亩
高速公路退让线以内作防护绿地,其余用地可建村内公建设施。按低层控制,滇中民居特色设计。
YD-17
郑井居委会
红塔大道延长线与玉江公路交叉口西侧
15.12亩
作为商业开发建设,背向沿支路结合建筑配置独立出入口公厕。按片区控规出具规划设计条件。

  (2)可整合开发的地块(0块)
  
  3、控制引导地块(7块)

地块编号
产权单位
位置
面积
规划处置意见
YD-07
李仕明、杨进荣、冯连、罗城
汇溪路星光公寓对面,玉带路与彩虹路交叉口西侧,地块处于昆玉铁路与彩虹路中间
4.22亩
该地块紧邻铁路,地块位置处于铁路退让红线区域内,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可作防护绿地和停车场使用。
YD-09
郑井一、二组
老玉带路两侧,上金官东侧
76.36亩
地块中大多数无土地合法手续,少部分为一般农田。拆除地块暂作为村庄绿化用地和停车场地使用,未来由政府收储,通过“招拍挂”,由开发商按片区控规进行居住小区开发。
YD-10
郑井五、六组
上金官南侧,金官北侧,玉带路及玉带路东侧
241.17亩
该地块内有70%为一般农田,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已拆开地块作村内停车场地使用。
YD-12
郑井七组
郑井七组东侧,昆玉高速西侧
11.53亩
位于街区内部,基础设施不配套,土地手续不全,先行控制。
YD-13
冯井三、四组
玉蒙铁路东侧,玉龙路西侧
56.03亩
该地块紧邻铁路,地块所处位置位于退让铁路红线区域内,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先行控制。
YD-14
冯井三、四组
玉龙路东侧,冯井村西侧
41.56亩
地块中属拆临拆违拆除的部分所占比例较小,大部分为占用一般农田,拆除部分先行控制,作为村庄内部绿化、停车用地使用。
YD-16
冯井社区居委会、冯井五、六、八、九、十、十一组
昆磨高速西侧,冯井村东侧
294.45亩
该地块未办理过农用地征转手续,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先行控制。

 
  三、玉兴街道(22块)
  1、近期行动地块(4块)

地块编号
产权单位
位置
面积
规划处置意见
YX-03
荷花社区4组
七星街东北侧
4.6亩
本地块项目已经审批。
YX-04
荷花社区5组
南北大街东南侧,同亨阁商业区门前
36平方米
地块面积较小,不具备建房条件,恢复人行道功能
YX-05
荷花社区5组
南北大街东南侧
276.3平方米
地块面积较小,不具备建房条件,恢复停车场功能。
YX-10
北苑物业公司
北苑路西侧
3.53亩
按原批准的小区规划,恢复为停车场功能,作为小区业主共有停车场地。可以建设立体停车库,增加停车位数量。

  2、可开发地块
  (1)可单独开发的地块(8块)

地块编号
产权单位
位置
面积
规划处置意见
YX-01
棋阳社区5组
凤凰路北侧
3.5亩
同意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按多层商业建筑规划建设。
YX-02
新兴社区5组
明珠路西北侧
4.4亩
按多层商业建筑规划建设。建筑按明珠路东扩方案退让。
YX-06
荷花社区5组
许家湾路东北侧
18.08亩
规划建设花鸟市场。建筑层数按制在三层左右,配套建设地面、地下停车场、公厕等市场辅助设施。
YX-11
右所12组
玉湖路西侧
3.8亩
可沿玉湖路建盖多层综合商业办公建筑,其后院作为停车场地使用。
YX-12
右所11组
迎春街延长
线东侧
4.0亩
沿街建盖多层综合商业建筑,建成后将路边摊迁入,解决路边摊杂乱问题。
YX-14
右所16组
龙马路东侧
3.54亩
按医院建筑相关规范进行项目方案设计报批。
YX-15
玉溪锦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风北路北侧
8.8亩
该地块项目方案已上报审批。
YX-19
右所社区6组
红龙路与大坝路交叉口东北侧
11.7亩
红龙路与大坝路交叉口洼地作为景观用地控制,北侧地块作商业用地,以低层为主,多层为辅规划,精品设计。

  (2)可整合开发的地块(3块)

地块编号
产权单位
位置
面积
规划处置意见
YX-08
右所社区18组
南北大街西北侧
4.29亩
两地块应合并开发。合并后可按多层或中高层商住建筑设计建设。
 
YX-09
玉溪富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龙马路东北侧
5.09亩
YX-13
右所社区18组
棋阳路与龙马路交叉口南侧
4.8亩
地块可与南侧已拆除地块合并开发,可作低层商业建筑,按滇中民居特色设计,建筑后置,交叉口留出部分用地作街头绿地。

  3、控制引导地块(7块)

地块编号
产权单位
位置
面积
规划处置意见
YX-07
荷花社区4组
南北大街西北侧
3.8亩
该地块退让规划道路后,剩余土地不宜建设,作生态停车场使用,可配建公厕一座。
YX-16
玉溪市搬运公司
许家湾路西侧
1.5亩
该地块面积较小,地块纵深较小,退让道路后无条件进行建设开发。地块可用于生态停车场及绿地建设。
YX-17、18
棋阳社区1组
东风中路北侧
6.65亩
该片区已有投资商在做旧城改造规划方案,纳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目前先行控制。
YX-20
棋阳社区4组
花园路1号内
4.1亩
作为社区内部生态停车场地使用。
YX-21、22
右所社区1组
红龙路东侧,沙头村村头
4.2亩
该地块现有拆除用地分散,面积较小,可暂时作生态停车场地,或作为入村道路的景观节点;后期可与周围空地整合开发建设。

 
  四、李棋街道(22块)
  1、近期行动地块(2块)

地块编号
产权单位
位置
面积
规划处置意见
LQ-15
任井10组、12组
玉江大道北面(原空心砖厂)),南侧临玉江大道,西侧和东侧都临乡村道路
2.99亩
地块处于玉江大道和大坝路交叉口,是重要的景观节点,先期作为防护绿地控制,未来与周边地块整合开发。
LQ-16
康井10组
玉江大道西面(褚井村)东侧为玉江大道,南侧为褚井村的村庄道路,西侧为褚井村公房。
2.18亩
作为本组公房前的场地(绿地或生态停车场)使用。

 
  2、可开发地块
  (1)可单独开发的地块(6块)

地块编号
产权单位
位置
面积
规划处置意见
LQ-01
金家边4组
太极路与白龙路交叉口北侧
4.09亩
按控规建设住宅,建筑后置,太极路与白龙路交叉口预留出一定面积的街头绿地。周边陈旧民房纳入本地块,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LQ-02
金家边4组
太极路中段以东
23.17亩
按控规开发建设住宅。
LQ-10
下赫2组
太极路中段
12.29亩
可建商业综合用房,低层控制,滇中民居特色设计。
LQ-18
金州社区1组(18-1)、金州社区2组(18-2)
康井路特殊学校对面
10.64亩
LQ-18-1地块可做商业开发,该地块项目已上报审批批;LQ-18-2地块进行各类退让后,作为金州社区2组老年活动中心,低层控制,滇中民居特色设计。
LQ-19
金州社区2组
北二环路与珊瑚路延长线交叉东南角
2.90亩
可建多层商业办公精品建筑。、建筑后置,精品设计,形成玉龙桥对景景观建筑。
LQ-22
李棋3组
玉江大道以南
2.5亩
可建本组公共用房,低层控制,滇中民居特色设计。

  (2)可整合开发的地块(3块)

地块编号
产权单位
位置
面积
规划处置意见
LQ-08
金家边8组
太极路以西快大多以北
9.44亩
地块被规划城市道路所分割,避让规划道路后,剩余土地与周边土地合并开发建设。
LQ-14
李棋2组
玉江大道与白龙路交叉口西侧
5.59亩
整合西侧李棋社区二组公房,作为社区配套商业综合建筑,多层控制,精品设计。
LQ-17
金州社区1组、汇聚工贸用地
珊瑚路延长线(乡镇小区后门对面)
9.13亩
地块项目已上报待批。要求地下空间整合,统一设计,统一建设。

 
  3、控制引导地块(11块)

地块编号
产权单位
位置
面积
规划处置意见
LQ-03、04、05、06、07
金家边6、7、8组
太极路两侧
10.37亩
受地块面积、地块形状等因素限制,单个地块不能独立开发建设。建议五个地块与周边土地整合成规模后,统一开发建设。
LQ-09
下赫6组
太极路中段(十里亭、环宇)
14.23亩
地块被规划道路所分割,避让规划道路后,尽可能整合北侧康体祥机械设备安装公司地块(原衡器厂)进行开发建设。按商业低层控制,滇中民居特色设计。
LQ-11
下赫2、5、8组
玉江大道与太极路交叉口东南侧
5.48亩
该地块地处玉江大道与太极路交叉口处,按2009年版玉溪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进行各类退让后,进深平均为6m,不满足开发建设要求,作为街头绿地。 
LQ-12
下赫7、9组,玉溪市电石厂、下赫4、5、8组,下赫1组(铺面),下赫5组(支架厂),代纯靖(甲醛厂),下赫10组(搅拌站),代元龙(搅拌站)
九龙路北侧
76.60亩
该地块已纳入九龙立交东侧片区城市综合体范围,先行控制,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LQ-13
下赫1组、下赫5组、下赫8组、下赫9组
九龙路南侧,同乐太阳能以西
44.91亩
该地块已纳入九龙立交东侧片区城市综合体范围,先行控制,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LQ-20
下赫3组
太极路以西,北侧为民房,西侧和南侧为农田,东侧临太极路
6.0亩
地块被规划道路所分割,避让规划道路后,剩余地块过小,并入周边土地统一开发。
LQ-21
李棋3组
玉江大道以北。
3.3亩
地块被规划道路所分割,避让规划道路后,剩余地块过小,并入周边土地统一开发。

 
  五、春和街道(7块)
  1、近期行动地块(0块)
  2、 可开发地块
  (1)可单独开发的地块(5块)

地块编号
产权单位
位置
面积
规划处置意见
CH-1
马桥社区居委会
太极路西侧
7.91亩
可按建高层办公建筑建设,建筑后置,精品设计。
CH-2
春和七组
龙池路南侧
4.68亩
可按多层商业办公建筑建设,精品设计。
CH-4
龙池一组
飞井水库北侧
1.37亩
CH-4、CH-5、CH-6地块,可建村内配套公房,按低层控制,滇中民居特色设计。
CH-5
龙池二组
飞井水库北侧
2.01亩
CH-6
龙池三组
飞井水库北侧
3.49亩

 
  (2)可整合开发的地块(1块)

 

地块编号
产权单位
位置
面积
规划处置意见
CH-3
春和九组
龙池路北侧,达利食品厂旁
1.41亩
整合周边陈旧民房后建设本组公房。按低层控制,滇中民居特色设计。

 
  3、控制引导地块(1块)

地块编号
产权单位
位置
面积
规划处置意见
CH-7
龙池七组
飞井水库东侧
1.57亩
位处水源保护区范围,先行控制。

 
  五、高仓街道(8块)
  1、近期行动地块(4块)
地块编号
产权单位
位置
面积
规划处置意见
GC-01
高仓居委会五组
东风南路延长线西侧
930平方米
保留现有架空建筑,增加摊位设施,整合沿街地摊,未来与周边地块合并建设。 现有架空建筑按临时建筑进行审批。
GC-02
高仓居委会
明珠路西侧
510平方米
建设开放式街头绿地,配置公厕及垃圾收集设施。
GC-04
梁王坝居委会九组
明珠路东侧
70平方米
地块过小,不具备建房条件,按规划建设街头绿地。
GC-05
梁王坝居委会九组
明珠路西侧
256平方米
地块过小,不具备建房条件,规划建设街头绿地。配置健身设施、垃圾箱等,供社区小组使用。
  2、可开发地块(0块)
  (1)可单独开发的地块(0块)
  (2)可整合开发的地块(0块)
 
  3、控制引导地块(4块)

地块编号
产权单位
位置
面积
规划处置意见
GC-03
梁王坝居委会九组
明珠路东侧
700平方米
 由于用地面积偏小,暂建村内绿地,适当配置健身器材;未来与周边其他地块整合开发。
GC-06
梁王坝居委会六组
明珠路东侧,桃源路口
740平方米
按控规恢复生态涵养绿地。
GC-07
梁王坝居委会八组
明珠路西侧
1100平方米
由于该地块进深较浅,退让后不能开发建设,作绿地或停车场地使用。
GC-08
梁王坝居委会六组
明珠路东侧
2898平方米
本地块先行控制,待条件成熟后与周边土地统一开发建设。

 
     
 
                                      玉溪市规划局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