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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发布时间:2018-12-12 来源:玉溪网

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市从12月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据了解,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将持续至2019年3月31日。根据《玉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按照全国、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和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的部署及要求,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重点建设项目、民用爆炸物品、油气管道、特种设备、水上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全覆盖的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格监管执法,强化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闭环管理;强化痕迹管理,严格大排查大整治统计报送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玉溪日报记者   刘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