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六年来我市共查处醉酒驾车1785人
自醉驾入刑以来,我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从严把守查处酒驾的第一道关口,六年来,共查处醉酒驾车1785起。一批心存侥幸而酒后驾车者受到法律和党纪、政纪的严厉处罚。
据市交警支队统计,自2011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末,全市共查获醉酒驾车案1785起,共查出酒后驾车者3996人,其中醉酒驾车1785人;200余人被判处实刑,近1100人被判处缓刑。
六年来,我市交警部门除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外,交警部门还联合治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采取定点和流动巡逻相结合,每月开展四次检查,加强道路巡查力度,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让喝过酒者不敢轻易坐到驾驶位上。
从2011年5月1日起,我国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将醉酒驾驶从普通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到了犯罪的高度,即所谓“醉驾入刑”。(玉溪日报记者 邢定生)